买卖合同中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办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2:03:19 171 人看过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即纠纷处理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让权利人能够主动的、积极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促进纠纷的解决。所以权利人应当及时积极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身的权利。所以法律限定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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