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新规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1:40:15 373 人看过

一、进一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定位,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直是监管孜孜以求的目标和准则。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金融机构如何定义,如果通过信托绕监管,是否可行?实操中,为产品融资(比如以双定向办理沪市股票质押融资)本来就已不多见,不过此前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停留在监管吹风层面。

二、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

500万的规模限制使得券商的小额股票质押业务难以继续,不少券商对小额股票质押业务是简化审批甚至是直接放款的,因为动辄几亿的项目需要更多的风控资源。

三、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根据上交所2013年5月24日公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包括了“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此次明确债券和基金不得作为回购标的证券。

四、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质押率不超过60%,如果这条放在新规前,会阻挡不少业务,因为高质押率是券商用于吸引客户的砝码,不少结构化的、拼盘模式的高质押率模型常常被相互讨论和传授。监管没有明文规定质押率上限,据说有人曾问证监9折是否可行,结果是:被骂回来了。

但是新规之后,拼质押率、拼价格的时代过去了,各家机构都致力于降低集中度、稳步降低规模、优中选优,并收紧各项风控要素。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每周平均质押率,流通股为3折多,限售股是4折多,已经较过去的水平大大降低。

五、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对于30%、15%的比例,其实证券风控本来都不会允许达到如此高的集中度。但是,这里可能暗含了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合并计算集中度的可能性。

对于单票全市场质押率不超50%,是之前吹风的重要内容,也是券商内部风控标准之一。如全市场质押率超过50%,违约处置时会产生较大的踩踏风险。相比上交所,深交所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超过50%时会暂定标的股票的场内质押。

六、明确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质条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证券公司的资质在征求意见稿中体现为尽调、风控、投后跟踪体系的建设,以及对不同评级的券商以自有资金办理融资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如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0%;分类评价结果为B类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分类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

关于风险持续管理基本是指投后制度的建设和规范化。与银行相比,券商的制度确实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至于资金用途跟踪管理,券商与银行相比没有结算,故实际无法跟踪管理。只能要求融资人提供可接受的用途、承诺、自我证明的。这方面,就算是银行也很难完全做到,因为跨行后就无法跟踪。

七、质押股票有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协议的,证券公司应当识别和评估其特殊风险不得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按此规定,带业绩承诺的股票,只能以自有资金融资。对那些以资产换股权的融资人来说,艰难的时刻到了,如果原来加了杠杆,更是容易死得快。因此,对这类业务,自有资金放款的议价能力提升。

八、【尽职调查人员和方式】和【尽职调查报告】。

这部分细化到了操作细则的程度,必须有专人尽调,不得少于两个人,实地尽调,尽调报告质量要求。可能的情况是,券商为了符合监管要求,会制定更细的问责机制。

九、【特殊融入方】及第十六条【特殊证券】。

这条是与5月的减持新规一脉相承的。提出了特殊融入方和特殊证券的概念,意思就是对这些股东要特别注意风险。其实这些股东是最主要的客户,但一是重视股票多过重视融资人本身偿债能力,二是难在处置,比如洲际油气平仓大股东的股票就非常艰难。

新规之后,股票的流动性大大降低,单票流通股和限售股已无法区分流动性,股东身份、股票来源、一致行动人因素显得更为重要,场内质押较之场外质押的优势大大弱化。这意味着,违约处置的期限延长,不确定性加大,因此,一方面投资股票质押会给券商资管带来流动性兑付压力,股票质押融资往往金额不小,一单风险项目可能就足以产生流动性危机,这对券商的商誉是极大打击。据说某地监管已限制大集合发放股票质押。另一方面,如果违约处置的机构较多,导致单票的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对二级市场股民的利益也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本次股票质押新规是减持新规的延续和细化,不仅对券商提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风控制度要求,也通过质押率60%、全市场质押率50%、单一券商单票30%,单产品15%这样的数值,以及其他多项限制措施控制整体业务风险。

股票质押业务始于2013年,初衷是:定位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需求,对证券公司和推进业务转型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在整体市值没有爆发性成长、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这一融资工具的总规模应当是有边界的,也应当回归初衷。笔者认为,券商的股票质押业务将更为艰难但是更为规范,两大新规后这一业务将经历一个逐渐萎缩的过程,尤其是存量业务到期后。尽管股票质押业务的空间缩小了,但是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融资依然是比较优质的业务方向,因为上市公司的公开透明和“五独立”、券商对上市公司的研究和经纪业务优势,以及积累的业务经验。新的业务机会和模式在哪里,亟待思考和突破。

不变的是,风控体系的建设和风控经验的积累极为重要,毕竟金融的本质就是风险控制、风险定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打新股新规有哪些内容
    1、业务流程调整。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2、强调自主申购。明确规定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3、落实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细化和明确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4、弃购股份处理。明确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5、(深圳市场)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一、新规新股申购条件1.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而且不用预缴款,相当于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申购新股,但是中签率会更低
    2023-03-25
    14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
    2023-02-23
    462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有什么内容
    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法院可以解除质押股权么法院是能依法判决质押股权的。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二、民法典法律规定股权可以出质吗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三、公司可以质押股权吗?公司可以质押股权,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23-03-03
    186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利好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是利好吗?有关股权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的问题,估计不少人正在琢磨这个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帮大家科普一下。其实,股份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取决于质押所取得的资金的实际用途。公司因为缺钱需要靠质押贷款来维持,是利空;但若是为了给公司增加流动资金,研发新的产品或生线,能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的,便是利好。股票质押回购期间,股票的相关权益仍然属于股东。股票质押回购目前是比较好的一种股票融资方式。作为实际控制人,股票的质押不会引起持股份额和控制权的变化,是一种比较好的融资方式。至于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其具体的资金投向,若用于企业的扩大经营、并购重组等,是利好。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
    2023-03-22
    355人看过
  • 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情况分析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总体情况据统计,自2013年2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共有73家挂牌公司办理了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质押股数共66009.71万股,融资金额84730万元。在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中,有62笔为纯股权质押融资,20笔为结合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或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等的组合担保融资。由于组合担保方式难以辨别股权在融资过程中体现的价值,也难以与相应的融资金额配比,因此下文仅对挂牌公司的纯股权质押行为进行分析。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股权定价依据有每股净资产、股票发行时的价格和交易价格三种,但从统计数据看,大多数股权质押融资都采取每股净资产作为挂牌公司股权的定价依据。根据我们对57家挂牌公司62笔纯股权质押业务的统计,质押股数共49214.71万股,融资金额54810万元,平均融资额为884万元,平均质押率为60.96%。二、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主要特
    2023-02-28
    334人看过
  •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容有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公司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一、《民法典》对出质的规定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
    2023-03-0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新规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股权质押内容: 1、《民法典》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
    • 股权质押的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股权质押内容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有哪些股权质押新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公司股权质押新规改动了对个股质押施行全方位的升级管理,包括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的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以及质押率(初始交易金额与质押标的证券市值的比率不得超过60%)
    • 股权质押新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4
      一、股权质押内容: 1、《民法典》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
    • 股权质押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
      股权质押内容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