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未到庭的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8:40:15 133 人看过

民间借贷纠纷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未到庭的,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一、借钱有证人没借条会赢吗

1.民间借贷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

2.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3.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二、转账凭证有什么效力

1、支付凭证通常包括银行转账单、转账记录以及借款人的收条等。支付凭证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两种意义,一种是证明出借方已将借款交付借款人;另一种是证明借款人已将款项归还给出借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民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三、借条的效力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所以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有力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本起产品责任纠纷中原告的举证是否到位
    2003年9月24日中午11时左右,江苏省如皋市某饭店个体业主杨某所雇请的厨师吴某正在厨房间猛火灶旁工作,当时,厨房内有一个猛火灶和炭火炉在使用,另一普通灶未用。突然,厨房间起火,致厨师吴某被烧伤。经报警,消防大队到场灭火后即离开。当天,杨某向消费者协会举报称,系因购买的倪某的PVC软管爆裂引起火灾。2003年9月25日,消费者协会对厨房内的两根煤气软管进行封存。2003年12月31日,杨某与厨师吴某就损失达成的赔偿协议约定,吴某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79337.50元,由杨某赔偿且实际履行,杨某有权向事故责任方追偿经济损失。2004年3月30日原告杨某诉至法院称,因被告倪某所出售的骏发牌PVC软管不能承受煤气压力而爆裂引起火灾,故要求被告赔偿其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审理中,法院依职权于2004年8月25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所涉及的标有“JUNFA”字样的PVC软管的质量是否合格以及起火原因进
    2023-04-28
    22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开庭的必要程序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2、事实与理由;陈述事实应当注意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指引民间借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在此,律师友情提示您,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相关的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
    2023-07-04
    360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中的举证原则与技巧
    一、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有:1、双方必须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让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据;2、对利息的约定要合法;3、注意诉讼时效。二、民间借贷纠纷举证的证据有: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提供担保人信息;3、提供抵押物信息;4、付款付息凭证;5、其他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民间借贷纠纷举证需要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等;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
    2023-07-18
    484人看过
  •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原告方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在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要证明自己的赔偿权利存在就应证明侵权责任三个方面构成要件,1、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合格;2、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失(即损害后果);3、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原告没有证明上述三个要件的存在,那么就只能得出他所主张的权利不存在的结论。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分为受害人的举证责任、生产者的举证责任和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中,消费者既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权利。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
    2023-02-23
    423人看过
  • 对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的思考
    一、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新变化的几点思考:(一)既要力排虚假诉讼,又要防止对真实的债权人过高的证明标准造成新的不公最高法院的《通知》,一方面,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排查及打击;另一方面,却加重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提高债权人的证明标准的,这必将导致产生新的不公。按照现在的规定,假设借贷是真实的,那么,法官可以仅凭债务人的口头陈述(口头抗辩),而无需要任何证据,就直接否定债权人书面证据的效力,或者要求债权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来要求债权人,这样的证明标准显然过于苛刻,在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上明显加重债权人的负担,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原告有了初步的证据完成初点的举证责任之后,比如提供了借条或者提供了借款合同及收据,被告如果否认或者提出抗辩,至少应当提出一定的证据,用以动摇原告原告证据的合理性,在这个基础之上,法官才可以根据以验法则
    2023-06-01
    22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原则性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案件的同一事实,除举证责任倒置外,有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首先举证,然后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举证不能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对这一事实可以认定,提出足以推翻前一事实的证据的,再转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继续举证。”然而,这一司法解释中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设置,是旨在处理当事人在举证时的主张与行为之间关系以及产生的相应的后果,但是仍然不能圆满的解决各种纷繁复杂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如在实践中,当待证事实处于消极状态时,仍按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则就当事人的主张责任来分配举证责任的负担,在许多情形下是显失公允的,因此,有必要参照一些特殊的举证责任规则来公平、合理地具体划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上,夫妻
    2023-03-11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民间借贷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我们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诉法设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它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该原则是相当模糊的一个概念,远远不能囊括当事人在诉讼中多种多样、性质各异的权利主张。那么我们对该原则就要灵活运用,将其视为一个动态过程,也只有这样,才能将该原则落到实处。本案件中,甲处于债权人地位,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甲应该对借款
    • 借贷纠纷原告是否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的,原告有举证的责任,被告抗辩已经偿还欠款并且提供证据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
    • 以下是民间借贷纠纷请举证责任的转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1、完整的举证责任概念是主观举证责任和客观举证责任的结合,主观举证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向法院提出证据的责任,客观举证责任指在案件事实存在与否或真伪不明时,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客观举证责任往往是固定的,由实体法明文规定,而主观举证责任则会随着案情的发展,在当事人之间发生转移。 2、在应当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已基本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时,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否认该事
    •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是公告的案子开庭后再到庭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若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被告还不来,那么法院会缺席判决。建议带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依法维权。
    •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是谁,怎么处理借贷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对于借款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对于借款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的解决,具体如下: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