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指的是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把公司的一些基础方面的人事管理外包给第三方外包公司来完成,以此来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效益。劳务外包中,采取的是企业将部分业务或管理工作发包给劳务外包机构,由外包机构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的模式,所以,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务外包公司建立的承包合同关系,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和发包企业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二、与家政阿姨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吗
家政服务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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