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投案自首的对象有: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一、管制是刑事处罚吗
管制是刑事处罚吗:管制属于刑罚。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
二、是否确定为自动投案是根据哪些标准
自动投案的标准是这样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经司法机关盘问教育主动交待罪行的;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犯罪人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其他有关负责人员直接投案的;犯罪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电信投案的。
三、投案情形有哪些
投案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别人先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
3、犯罪行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经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
4、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经核实准备投案的,或者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
-
对于特别自首对象有哪些?
459人看过
-
自首对象应该是谁
282人看过
-
自首后对方还可以供吗?
244人看过
-
对象犯能成立自首吗
402人看过
-
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
257人看过
-
准自首可以翻供吗
489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翻供自首的对象有何影响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01原则上,只要行为人在任何诉讼阶段推翻原供,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就不应自首;只有行为人在整个诉讼阶段自始至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自首。因此,翻供影响自首认定。
-
自首对象应该是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21自首应向有关机关和个人投案。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镇政府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居民、未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除了向司法机关、所在街道组织投案外,还可向其亲属、父母所属的机关、单位投案。 犯罪人除了向以上有关机关投案外,还可以向某些个人投案。这
-
私分罚没财物罪自首对象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6私分罚没财产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在狭义上专指人民法院,广义上还包括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
翻供对自首案件有影响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1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自首的事实。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
-
自首案件的翻供对自首人的影响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03既然认定自首不以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为依据,而是以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供述的犯罪事实为依据。经查证属实的事实,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翻供而改变,因此,翻供,并不能改变案件事实,也不能改变自首的事实。如果因当事人翻供而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那么,原来当事人的认罪实际上并不是自首,本来就不应认定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