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20条第2款规定:“在公示期间,汇票权利的转让无效”。公示申请程序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是根据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或销毁前的最后一位持有人。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的理由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毁损,利害关系人处于未知状态。其他事项的公示申请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申请办法由申请人书写,写明票面价值、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的理由和汇票遗失的事实。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必须在公告前提交。在公示期间,请求撤销的法院可以直接裁定终止公示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止。支付人拒绝停止支付的,判决解除后,支付人仍应当承担支付义务。票据在公示程序中转让的,转让无效
法院决定接受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60日。在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票据享有权利的主张,其权利的宣告程序为:
1。公告期间或者宣告期间届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当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应当立即通知公示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查阅票据。公示催告书与利害关系人提交的催告书不一致的,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声明权利的,可以自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票据纠纷的一般程序审理确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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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票据在公告期间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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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示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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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期间转让汇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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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无效票据权利是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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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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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转让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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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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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的权利是否可以转让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1汇票权利可以转让。 1、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2、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3、持票人转让汇票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风险提示: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 是指票据上的一切权利由背书人转移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因此而取代背书人成为票据上的权利人。这是转让背书所产生的主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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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告期间能转让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一般来讲,处在公告期内的专利,仍存在不确定性,不宜转让。不过出让方与受让方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约定风险的承担方式,进行协议转让,等公告期满后再进行正式的登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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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是否有追索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01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书人、出票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权利。当事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方面: 1、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 2、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据。如果票据无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经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无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