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废品旧货业治安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01:29 408 人看过

发布部门:江苏省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合法经营,防止收赃、销赃,及时发现和惩处违法犯罪活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经营废品旧货收购和信托寄售行业的收货站、寄售店、代购点等单位(以下简称废旧业),不论其所有制性质是国营、集体、个体、合资、合作经营,也不论其是专营还是兼营,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公安局是全市废品旧货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经营废品旧货业须报请市、县供销社批准,经公安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开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始准开业经营。凡未经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证、照的,为非法经营,应予取缔。

第五条经营废品旧货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执行收购政策,禁止压价收购,克扣斤两,转手倒卖,敲诈勒索,严禁收赃、销赃、窝赃和引诱、教唆他人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经营废品旧货业必须严格收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查验、保管、报告等项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从业单位的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必须接受公安机关安全检查、监督,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积极协助,提供方便。不得知情不报,借故刁难。

第七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单位,须由市、县供销社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未经指定的单位,不准收购。

第八条本市获准经营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单位,需跨区、县设点收购的,必须到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外市、县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收购废旧金属。

凡出市的废旧金属,需报经市计委审批后方可放行。

第九条经批准开业的铁器制作、铸件、冶炼等以废旧金属为原料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只能承接来料加工,未经批准的不得同时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务。

第十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户,只限于收购个人出售的自有生活器具,严禁收购单位和个人出售的生产性废旧金属。个体户收购的废旧金属一律交售给市、县供销社物资回收部门,或进入废钢铁交易市场。

第十一条凡单位在门市出售废旧金属,必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方可出售。收购付款原则上均使用转帐支票。需支付现金的,必须在收据上注明出售人的单位及其姓名、住址,以便查对。

对个人出售拣拾的少量生产性废旧金属,以及寄售高档贵重物品时,必须持本人证件、户口簿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

第十二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或承接寄卖高档贵重物品时,必须认真审查证件和物品来源,详细登记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以及物主姓名、单位、住址等内容,发现可疑情况可暂不付款,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严禁收购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个人出售的铁路、石油、通讯、供电、市政公用设施、军用国防器械和工矿专用器材;

(三)国家规定禁止收购的文物和其它物品。

第十四条发现下列情形者,应立即扣留物品并报告公安机关:

(一)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

(二)出售来路不明或有其他可疑的物品;

(三)使用伪造、涂改或有其他可疑证件售物的人;

(四)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禁止收购的物品。

第十五条对严格地执行本规定,能协助公安机关查获犯罪分子,追缴赃物,对废旧业治安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对有关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并没收违禁品、赃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南京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三日公布的《南京市关于旧货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的规定,为保证人体健康,对进口的废旧物品实施卫生管理。第二条本规定实施卫生检疫管理的废旧物品为附件所列物品。第三条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必须对进口的废旧物品实施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第四条国家不允许进口的废旧物品禁止入境。对这类废旧物品,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与有关部门应就地销毁或令其立即离境。第五条进口废旧物品的货主、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下列事项:(一)废旧物品的名称、数量;(二)废旧物品的来源地、经途港;(三)废旧物品的用途;(四)废旧物品的接收单位和地址;(五)入境前是否实施过卫生处理;(六)预定入境的口岸、日期和时间;(七)申报人签字。第六条进口废旧物品必须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查或者卫生处理,取得卫生证书后方准入境。第七条入境前已实施卫生处理的进口废旧物品,货主、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应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验卫生处理证件,
    2023-06-05
    461人看过
  •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的批复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文号:昆政复[1992]36号昆明市公安局:你局上报的《昆明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昆明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请以你局名义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二、请结合贯彻国务院国发(1991)73号文件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和打击查处销赃活动的通告》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偷盗、破坏生产设备和通讯设施的犯罪行为,尽快扭转我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混乱的状况。三、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宣传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此复昆明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昆明市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6月17日市政府以昆政复〔1992〕36号文批准)为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
    2023-04-24
    90人看过
  • 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的若干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1991年5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6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修理、维护(含专项维修)经营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公安机关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三条申请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当地区、县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并取得证明后,方可按照《北京市实施<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办开业许可证明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关联法规: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二、承修机动车时,须查验送修车辆的行车执照、车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以及送修人的驾驶证和居民身
    2023-04-24
    388人看过
  • 海门市公安局三项措施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海门市公安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摸底排查。治安大队会同各派出所对全市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监管。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印制并发放《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材料,向群众讲解和说明有关治安管理规定,提高废旧金属收购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突击检查与定期检查、公开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交易信息记录全面、准确
    2023-04-24
    322人看过
  • 南京市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章安全机构与职责第四章安全技术管理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第六章奖励和惩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建筑安装企业都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凡安全生产搞得不好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南京地区所有建筑安装企业单位(包括中央部、省属及外县在宁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和从事建筑构件、木材加工、机电设备修理的工业企业)。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各级建筑安装企业在制订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和严格的考核指标。市建工局应按行业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在宁所有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指导。第五条建筑安装企业
    2023-06-10
    286人看过
  • 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制订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以下统称为旅馆),不论是全民、集体、合作、个体经营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经营,也不论是专营、兼营、季节性经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经营旅馆业,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合作或个体经营的,须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向公安机关申报备案后,始准营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需停业、转业、合并或变更登记项目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原发照机关申请核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第四条旅馆应建立旅客住宿登记制度,对投宿旅客要认真检验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问明住宿原因,按住宿登记单逐项填
    2023-04-24
    378人看过
  • 山西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废旧金属收购、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废旧金属,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公路、通信、电力、水利、矿山、国防及其他生产领域中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城乡居民及企业事业等单位使用的生活资料和农村居民用于农业生产的小型农具中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制品。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检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秩序;(二)指导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防范工作;(三)审查、发放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特种行业许可证;(四)负责对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人的备案;(五)组织废旧金属收购从业人员的治安培训和教育
    2023-04-24
    162人看过
  • 南京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多层住宅0.2~0.4元/平方米/月高层及小高层0.4~0.6元/平方米/月我市老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一般在20%左右,因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昨天,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让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了明确标准,新规即日起施行。物业费标准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今年4月,南京在锁金村、秦虹、夫子庙等10个街道试点实施公共物管,试点街道分别设立了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物业应急维修服务站和物业服务中心。其中,街道物业服务中心为暂不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或无人管理的住宅区提供有偿物业基本服务。据悉,到明年3月底前,我市所有老小区都将统一由街道设立的“两站一中心”来托管。那么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收取的物业费是多少?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处长陈*斌介绍,服务中心实行政府补贴、保本微利的原则,因此,老小区的物业费比市场化标准低得多。其中,多层住宅为0
    2023-05-05
    427人看过
  • 南京市拆迁管理办法(最新版):废除前的规定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废止)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2-30生效日期:2001-12-30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12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代市长罗志军?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拆迁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需要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含根据规划要求搬迁被拆迁人,保留其房屋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给予
    2023-07-04
    185人看过
  • 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和本市户籍准入登记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适用本细则。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户口登记管理是指户口申报、注销、迁移、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以及户口证件、信息、档案管理。第四条公民应当依照本细则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第五条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户口登记管理事项,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第六条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和由公安机关设置的户证
    2023-05-10
    320人看过
  •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应当遵守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以及从事与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的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该办公室由市建委、市经委共同管理。县装饰装修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接受
    2023-06-10
    401人看过
  •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南京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条第(六)项修改为两项,列为第(六)项、第(七)项:“(六)以色情招徕顾客;”“(七)介绍、容留、引诱卖淫嫖娼;”。二、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第三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条其他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4-24
    104人看过
  • 广东省废旧金属购销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为加强废旧金属购销活动中的治安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废旧金属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指废旧机械金属设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讯、建筑、供电、市政设施的废旧金属原材料以及生产中报废的金属制品和切削金属边角下料等)和其他废旧金属(指城乡居民使用过的废旧金属工具、农具和自行车、人力车的金属零部件以及废旧生活金属器皿等)第三条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务的单位,必须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库(场)。废旧金属代购站(点)的人员和个体流动代购人员,必须有经营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第四条申请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代购)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经县以上(含县)物资局或供销社批准后,须报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到所在地县、市工商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收购(代购)废旧金
    2023-04-24
    69人看过
  • 南京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有关规定,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需要,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企业和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选择,为搞活企业,搞活城市经济服务,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劳务市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我市劳务市场主要为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和城乡劳动者服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为外地区服务。具体项目为:1、为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开辟多种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条件;2、为企业富余职工、退休人员和自学成才者的合理流动牵线搭桥;3、为企事业单位招工、招收培训生提供有关服务;4、为本市因路远而上下班有困难的职工帮助联系调换工作单位;5、输送介绍各种临时用工,为城乡劳务活动提供方便;6、为城镇居民和社会公益事来提供有关劳务性服务;7、组织劳务输出,为劳务合作服务;8、为技术工人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提供有关服务。二、参加劳务市场活动的办法1、参加劳务市场活动应
    2023-06-10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5
      违反本规定,旅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三)不依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 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第48条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6
      对于已解除社区矫正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其纳入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施以三年的继续帮教。司法所应当在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当日,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政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做好交接,转交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地与居住地分离的,居住地司法所还应通知户籍地司法所,户籍地司法所应当与居住地司法所签订帮教,居住地司法所应当接受户籍地司法所的委托。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仍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
    • 危废北京的管理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6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的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学校、医院、机关、集中居住区等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1条具体内容有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废旧的小货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是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里关于车辆报废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