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算不算务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4:21:01 98 人看过

一、农民工算不算务工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城市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工作耐受力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低。

二、确认农民工劳动关系的依据,程序是什么

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没有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若双方对于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农民轮换工为什么不能算工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而农民工并没有缴纳社保等记录自己工龄的条件,故而不算工龄。一、是不是只有交社保才算工龄不是只有交社保才算工龄。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所以能证明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材料都可以认定工龄。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
    2023-06-19
    220人看过
  • 农村户口在事业单位上班算不算农民工
    户口放在农村,但在事业单位上班,属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主要看其是否拥有事业单位编制。如果拥有事业编制,吃国家的财政饭,肯定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但是只在事业单位上班,没有事业编制,比如派遣工或者临时工等,这部分人还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一、农村宅基地要什么条件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二、差额事业编是否能转到全额事业编差额事业编能转到全额事业编。事业单位的单位性质分为差额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自筹自支事业编制 。差额事业编制,是事业编制的一种,由财政
    2023-04-12
    334人看过
  • 农民工资多久不发算拖欠
    主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日期,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一、农民工欠薪的处理方法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资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农民工工资怎么讨要农民工工资讨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
    2023-03-25
    69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的核算方式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以通过投诉来寻求帮助。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追讨工资报酬。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可以通过投诉来寻求帮助;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追讨工资报酬。 农 民 工 追 讨 工 资 的 途 径 有 哪 些农民工追讨工资的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较为普遍。针对这一问题,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途径追讨工资:1. 咨询劳动监察部门: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2.
    2023-09-08
    111人看过
  • 对于民工做事算不算工伤?
    一、对于民工做事算不算工伤?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当然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
    2023-04-28
    313人看过
  • 劳务公司管理人员算农民工吗
    不算。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一、农民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农民工受劳动法保护。“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名劳动者,其在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再不能以“身份论”排斥农民工的劳动权。劳动法用工合同规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和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二、户口本上的农民和工人有什么区别1、户籍上不同:1)
    2023-06-21
    266人看过
  • 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
    因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发生工伤后职工怎么做?1、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2、搜集证据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3、明确遭
    2023-03-17
    125人看过
  • 老板不给农民工算账怎么办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一、没有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
    2023-03-15
    146人看过
  •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农民工误工费怎么计算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农民工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一、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农民工误工费怎么计算农民工误工费根据固定收入的多少并且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2023-06-05
    384人看过
  • 农民工无工作合同怎么算工伤
    农民工没有签订务工协议发生工伤,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工伤鉴定怎么赔偿工伤鉴定的赔偿是是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义务。并且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手指能赔偿多少钱如因工伤赔偿办理方法为,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
    2023-04-06
    180人看过
  • 民工在工棚内被蛇咬算不算工伤?
    民工在工棚内被蛇咬算不算工伤?芮某下班后在南京市浦口区某工地的工棚内和工友打牌。不久,感到尿急的他走出工棚“方便”。回到工棚途中,芮某突然感到左小腿肚子一麻,接着是钻心的疼痛。芮某发现,一条色彩鲜艳的蛇从脚边向黑暗中溜去。被蛇咬中后,芮某的腿肚子肿得很大,工友忙将他送往当地医院救治。该医院初步处理后建议芮某前往市内大医院进一步治疗。问:芮某在工棚内被蛇咬算不算工伤?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芮某居住的工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主要是为了方便工作而提供给劳动者休息的地方,而休息是劳动者工作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因此工棚可以视为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伤害,劳动部门还是应该予以认定工伤。1964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中明确表示“企业以临时工棚作职工集体宿舍,质量很坏,没有及时修理,工棚倒塌
    2023-06-10
    412人看过
  • 工伤期间农民工工资计算方法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由于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时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也会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工伤职工会被停发原待遇,但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伤职工仍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农民工劳动仲裁流程?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5、调解;6、调解不成,裁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023-07-01
    80人看过
  • 农民工失业金怎么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3-04-30
    117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误工费的计算过程
    农民工工伤误工费的计算: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4、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6、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农民工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问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3-07-11
    19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算不算城镇居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是否城镇居民主要根据户籍判断。但是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果受害人居住情况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参照城镇标准赔偿。
    • 农民工工时间作意外死亡算不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 包工头不给农民工算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以若是建筑业的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直接找发包方索要工资。和发包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发包方支付工资。如果工资数额比较明确,又没有其他争议的,可以直接到
    • 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突然死亡算不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
      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但是,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
    • 农民工工伤两侧胸肋骨骨折算不算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一、 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 1、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发的上岗证、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证人证言、录音等等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