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和房屋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5:59 122 人看过

1。房屋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凭房屋所有权证确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交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市、区负责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所用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产权交易房屋的估价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的估价时点一致。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多种房屋进行产权交易,安置房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二是对领取当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特殊群体补偿费:

1。属于被征收人的私人住宅;

2。被征收人在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按照市场评估价,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同类住宅是不够的。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交易,被征收人免缴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房屋差价。三是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经住房保障机构认定自愿选择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众,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将优先给予住房保障。4房屋抵押权的补偿。征收有抵押权的房屋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抵押权和所担保的债权进行协商。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协商不成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交存公证机关;被征收人产权发生交换的,抵押人可以变更抵押物。(5)未登记房屋的补偿由负责征收未登记房屋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未登记房屋进行鉴定,并按照有关程序出具鉴定结论,并根据鉴定结论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是什么?
    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已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全部征收并撤销建制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得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部分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
    2023-04-15
    329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和原则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和原则是什么。放弃统一安置,将安置补助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可分配的土地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的对象是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全体股东。农村土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实行统一管理的,分配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四)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被征收的,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集体经济组织。(五)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划拨的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协商原则和合法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广大村民的真正集体意志。2。平等的原则。在征地补偿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或者村民享有平等待遇,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三。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集体成员在享受分配利益时,要考虑对集体的义务大小,做到
    2023-05-02
    19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3)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
    2023-04-19
    7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3)等价交换原则。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
    2023-03-23
    32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1、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户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3、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以西安为例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
    2023-05-05
    223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我国法律是什么
    (1)按照原区域妥善安置的原则。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时,原则上应按原面积妥善安置,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生活水平和生产经营收入,又不影响经济效益确保被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以就被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过渡期等进行协商。(二)鼓励人口向城市边缘地区和人口稀少地区迁移的原则。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为了减轻城市中心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住房的压力,应鼓励被拆迁户从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向人口稀少的发展中城市边缘区迁移从较好的位置到较差的位置。凡是按照鼓励原则迁入城市边缘区的被拆迁户,以及从好地段迁入差地段的被拆迁户,都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3)等价交换原理。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遵循平等交换的原则,无论是产权交换方式还是价格补偿方式。拆迁人在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时,一方面应当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房屋或者房
    2023-05-31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原则和实施办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安排的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并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的原则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
    •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5-29
      (1)完全补偿原则。该原则从“所有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出发,认为损失补偿的目的在于实现平等,而土地征收是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破坏,为矫正这一不平等的财产权侵害,自然应当给予完全的补偿,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2)不完全补偿原则。该原则从强调“所有权的社会义务性”观念出发,认为财产权因负有社会义务而不具有绝对性,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加以限制。但征收土地是对财产权的剥夺,它已超越了财
    • 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2
      一、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生产、经营用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土地未与房屋区分,评估价格应包括土地)。 二、对农村土地上的房屋适用,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偿和奖励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10
      住宅征收补偿方式。征收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鼓励被征收住宅产权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1、住宅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被征收住宅按征收建筑面积“征1换1”。被征收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或未载明的车库、杂房、煤棚、加层、增加面积等,一律不作产权调换,载明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未载明的按重置价补偿。(2)补助①被征收人在征收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