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相关疑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7 12:10:09 140 人看过

1、企业分支机构能否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分支机构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若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须得到用人单位委托方可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超过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预防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有效控制用工成本上也会陷入被动。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有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必须提前30日通知单位才可以解除。另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依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而对于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而言,劳动合同到期如因劳动者主动不续签而终止,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原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仍在企业工作,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产生如上一问题所述的支付两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

4、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如何应对?

用人单位应把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到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超过一个月甚至超过一年,给用人单位带来支付双倍工资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①在劳动者入职时,明确要求同时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录用。②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若劳动者拒签,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

5、怎样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终身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作了归纳,将分散于《劳动合同法》不同条款中的解除条件作了重新梳理并集中表述,无疑是为了进一步澄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具有积极意义。

6、扣押员工档案,企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扣押劳动者档案或其他物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返还,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实中存在少数违法乱纪的劳动者利用工作条件的便利,损坏用人单位利益的情况。由于他们流动性较大,不易于管理和索赔,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企业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用前述方法来控制劳动者,这会面临很高的违法成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时应依靠科学的体制,保护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7、有关试用期的约定,法律法规有哪些主要规定?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不能延长,延长则相当于变相约定两次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延长试用期进行继续考察。

8、法人代表发生变化,可以重新调整核心管理人员的岗位吗?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后,新任领导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重大调整,对人事安排作出重新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涉及到的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有关人员的工作岗位,不能单方直接决定调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原合同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仅仅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9、企业如何避免调岗变薪中的法律风险?

在双方对调岗变薪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能证明单方面调岗变薪合法、合理的依据。第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调岗变薪的条款。例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规定,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并将有关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第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调岗变薪的情形进行细化明确,使之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因出现不同理解而产生对企业不利的解释;内容必须合法;制定和通过程序合法;公示程序合法。

10、企业在扣除员工工资的问题上应注意哪些事项?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外,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1、企业可以以消费券的形式给员工发放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

12、企业可以不支付病假、事假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13、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履行什么程序?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这些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4、怎样正确处理加班问题?

用人单位出于业务上的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在所难免,但应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控制加班时间,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很多劳动者因为怕失去岗位,忍气吞声,可以暂时相安无事,但一旦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算“总帐”,用人单位会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

15、员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如何确定的?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的,而不是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16、企业出资培训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应注意什么问题?

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依约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服务期内,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用人单位在管理上应注意:专业技术培训不同于入职培训、上岗培训,以及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对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做实做细财务,在财务中明确列出为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支付的费用,并注意保存凭据,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7、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和保密人员竞业限制有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依约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用人单位应注意的问题有: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在离职后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义务将自动终止;须明确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以便在劳动者违约时有明确的条款依据;明确损失赔偿责任,注意收集、保存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为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依据。

18、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关键要区分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用人单位先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有其他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注意保存劳动者的辞职申请等,以备将来发生争议作为证据。

19、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合法吗?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能放弃。即使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20、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低于法律规定标准等情况,都是违法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方面,用人单位除补缴外,很可能将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随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1、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第一,需要在试用期内进行,超过试用期即使只有一天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用人单位制定的录用条件应与劳动者从事的岗位挂钩,尽量减少千人一面的条件,能够用具体的数据或标准评判,避免模糊性描述。第三,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考核过程中,结合录用条件,注意搜集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据。第四,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除合同通知,保留告知程序的记录。

22、企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第一,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制定和公示程序合法;第二,劳动者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何为“严重”本身就可以写进规章制度里,如“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逐一罗列,表述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出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应当书面告知并由其签字确认。

23、如何衡量“末位淘汰制”的合法性?

用人单位使用“末位淘汰制”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只要有可操作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与之呼应,是可以的。但是涉及辞退劳动者的行为,就必须考虑其合法性。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谓“末位”不能直接等同于不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即使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企业也负有协助其适应岗位的义务,即必须经过培训或调岗。

24、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很多用人单位以此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却苦于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规定作为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罗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例如不可抗力的自然条件、单位迁移至外地、劳动者所在部门的撤销等。

25、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吗?

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6、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程序上应注意什么?

送达程序非常重要,若送达失败,不能提供有效的送达回证,将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还存在,甚至可能视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拿不出证据辩解,就会产生更大的麻烦。用人单位要注意送达过程的合法性,依照下列顺序进行:直接交由本人,并要求签收;劳动者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最好选择标明文件名称的特快专递形式;在该劳动者下落不明,或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27、劳动争议的基本处理程序是什么?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律规定的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必经程序,不得不经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

28、劳动争议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调解协议书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9、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需承担责任吗?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30、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有哪些主要规定?

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适用中断、中止制度。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使用劳务派遣工需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1.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主体资质。某些通信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的劳务派遣机构没有达到《劳动合同法》第57条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规定,所选机构仅仅是一般人事代理机构、职业介绍所。这种情况尽管少见,但一旦发生,法律风险是最严重的。若通信企业选择了不具有主体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一旦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在较多情况下,仲裁庭或法院会认定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出现这种情况,通信企业就要承担本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二是劳务派遣单位缺乏支付能力而产生的争议。目前,劳务派遣单位往往拥有大量的派遣员工,但注册资本往往不大,因此由于缺乏支付能力产生的争议不可避免,比如对工资或者工伤赔偿缺乏支付能力。首先是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要合法,这是起码的也是最关键的要求。通信企业可以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来确认
    2023-06-18
    66人看过
  • 企业常用的防范风险措施有哪些
    一、企业常用的防范风险措施有哪些企业常用的防范风险措施主要聚焦于法律风险的管理与控制。1.企业应强化法律风险管理意识,认识到法律风险虽具不确定性但可防可控,因此需将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建立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体系,通过明确内部职责、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和法律审核,将法律风险管理融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推进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如完善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资产负税管理及法律纠纷处理等相关制度,并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交流平台,提升全员法律素养。3.企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突出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管理,如合同及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等,确保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如何建立完善法律风险体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体系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石。这要求企业从多个方面入手:1.树立全员法律风险意识,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形成自上而下的风险防范氛围。2.构建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
    2024-07-27
    80人看过
  • 企业法律顾问自己有哪些风险,如何预防
    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作用很多人还将法律理解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忽视了法律的预防功能。其实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法律的预防功能是最重要的。法律的预防功能就主要体现为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工作,即,通过顾问律师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具体工作,使聘请人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纠纷、陷入讼累,进而使整个社会的活动着法制化方向发展。《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从实践角度来看,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
    2023-12-14
    390人看过
  • 招聘制度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招聘是企业用工过程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环节,招聘制度的完善是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关。通过完善招聘的流程、修订招聘系列表格可以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规避由招聘带来的法律风险。一、入职审查招聘过程中的入职审查是对入职者的身份、履历进行核实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求应聘者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履历证明、健康证明,1.履历证明是证明求职者的学习、工作经历,防止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或者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进入本企业。《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在新员工入职审查过程中应当要求有工作履历的应聘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2.身份证明的审查也是非常重要的。公安部有专门的查验公民身份证真实性的平台,企业应当积极运用这一平台查验新入职员工的身
    2023-06-10
    362人看过
  • 企业职工离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争议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职工离职管理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容易被忽视的环节。这个环节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争议是否发生,关系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否成功,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因此,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离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行。本文式从人力资源管理的几个层次分析如何防范职工离职造成的风险。一是招聘过程的风险防范。招聘中风险防范的基础是详细、明确的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以及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等内容,还要提供什么诚信度的人才能适合这个岗位。招聘人员时,在审查学历、工作经验、个人能力的同时,还应当特别重视职工诚信程度的测试。如果职工诚信度不高,跳槽、泄露商业秘密等事件经常发生,企业的招聘、培训等人力成本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往往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招聘工作要脱离对高学历、高能力等条件的偏好,坚持适合就是最好的原则,既不出现聘用人员的能
    2023-06-05
    497人看过
  • 防范融资风险:企业策略有哪些?
    1、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模式,企业应及时确定风险预防目标,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2、合理确定资金需求量,控制资金投放时间,企业的融资数量和资金投放使用时间都是根据企业实际的资金需求量及其使用时间决定的。3、认真选择融资模式,努力降低资金成本。4、健全企业融资风险防范机制。5、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6、企业需增强法律意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一)企业保证担保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除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之外,借款人在借款时应当提供担保。在实践中,信用贷款的优惠一般不可能落到中小企业身上。中小企业在刚起步时往往急需资金又无足够的资产可供抵押,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一般是保证企业)的担保成为唯一的可选路径。同时,银行是否认可此种担保也成为企业能否获得资
    2023-07-19
    238人看过
  • 法律顾问——企业的法律风险防火墙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并且面临很多可知的、不可知的法律风险,包括公司内部纠纷、合同纠纷、债务清偿、知识产权保护、员工劳动纠纷、行政干预、刑事风险等。企业如果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就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法律防火墙,或者说类似于一套杀毒软件,它是企业的风险警报器,使法律纠纷得到提前防范和及时化解。企业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好处:事前法律防范:可以避免公司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和一切被动官司。提供决策支持:随时接受法律咨询,为企业高管正确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节约用人成本:企业配备高专职法务人员薪酬成本较高,外聘律师可以使企业实现效益最大化。提升企业形象: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是企业具有法律意识和前瞻意识的表现,也是一个企业成熟规范的标志,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形象,而且会使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不敢随意违约或者肆意采用非法竞争手段。
    2023-06-09
    282人看过
  • 美国企业怎样防范法律风险?
    一、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事务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对来自美国500多家企业会员的统多数公司在董事会中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包括法律风险在内的风险防范重大事务,并制定公司风险防范的总体战略规划。如美国最大的印刷企业当纳利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其主要制度包括:一是防止违规方面的管理,如上市公司遵守证券监督规定、遵守行业监管和一般监管规定;二是合同管理;三是知识产权管理;四是索赔、诉讼事项管理;五是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管理;六是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秘书管理;七是环保、人身健康和安全法律事务的管理;八是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管理;九是企业投资、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等。美国爱克斯龙电力公司也在董事会内部专门设立了合规管理委员会,由首席风险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组成。二、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发挥核心作用美国大公司都设有总法律顾问,全面
    2023-06-08
    102人看过
  • 企业股权期权法律风险防范
    一、风险表现1、这是此类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般由于员工对我国公司法等法律不甚了解,因此认为双方签订协议就认可了自己的股东身份。我国法律以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为确认股东出资人地位的法定依据,如果工商登记资料中没有记载则不认可其所谓的股东地位。如果发生纠纷则需要提出股权确认诉讼来由法院认可出资股东地位。这类诉讼需要提供原公司其他股东认可出资的证据,因此难度较大。如果无法确认股东地位,只能以收益分红权来要求给予补偿。2、人们常混淆了公司与公司股东出资人两个概念,认为实际操作人都是同样的,就具有同等权利,但其实不然。股权期权等属于股东的财产权,而非公司的财产,进行股权期权激励应以股东名义作出。反之,公司擅自作出给予股权期权的决定本身存在是否有效的问题。3、如果没有办理工商登记,员工则没有取得公司股东出资人的合法地位,但并不代表约定的股权期权激励就是无效的。如果该激励是以公司股东出资人的名义作出,
    2023-03-15
    181人看过
  • 企业间借款有哪些风险,风险应如何防范?
    一、企业间借款有哪些风险1、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2、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
    2023-06-01
    200人看过
  • 企业合同的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企业的合同风险?
    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了解常见的合同陷阱,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是使减少和避免企业纠纷最有效的途径。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1、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2、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
    2022-11-25
    318人看过
  •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与风险防范特色服务
    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企业商业交往日益频繁,所处市场环境变幻莫测,各种显在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丛生。若企业不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将积患成疾,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庞大的德隆系因违规操作经营,轰然倒塌,仍“历历在目”;知名的美国安然公司因内部控制不严,虚报盈余,掩盖债务致使公司破产,让人印象深刻;老牌的长虹集团因美国APExDigital公司的“贸易欺诈案”,造成了近4.6亿美元损失的教训,令人痛心。失范的内部法律管控是造成损失和诱发危机的根源有着“世界铝业第一股”之称的“中国铝业”,通过不断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降低和消除经营风险,鲜有重大诉讼案件发生;经营600余艘现代化商船,远洋航线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的1300多个港口,总资产近1400亿元的中远集团,在风险控制机制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稳健的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良医治未病防范于未然您是否能洞察企业存在的
    2023-06-09
    341人看过
  • 企业如何防范试用期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应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注意,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法律风险:(1)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按照劳办发[1995]16号《劳动部办公厅对的复函》规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企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把握好时间界限,一定要在试用期满前就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便丧失了利用试用期保护劳动权益的权利。(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企业不应出资培训按照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就明确地告诉企业,若企业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劳动者一旦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不
    2023-04-01
    198人看过
  • 企业防范用工风险三——灵活设计劳动合同条款
    (一)对工作地点的约定不宜过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条款是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必须注明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对工作地点的调整须经双方协商而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工作地点。故建议用人单位对于岗位不是很同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断变更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个较大的范围,如工作地点约定为公司注册地,即在某城市的某个区,也可约定为某城市。当然,用人单位须在规章制度中对岗位作一定的说明,以确保变更合同的合理性。(二)对工作岗位设置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较长时,用人单位如想掌握一定的调整员工的主动权,可以将劳动合同期限与工作岗位期限分开设置,一个较长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先对员工的工作岗位约定一个较短的工作岗位期限,在该工作岗位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重新聘用员工到一个新的岗位。(三)增加一些弹性条款用人单位不可能罗列出全部可变更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设计该条款时,增
    2023-06-09
    41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事实劳动关系风险如何防范,企业如何防范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风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事实劳动关系风险如何防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把好入口关。《劳动法》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在用工当日,最迟从用工之日起1个月之内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且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
    • 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
    • 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2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总承包,联合承包等,加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空前巨大。正因为建筑市场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现象,为我们律师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作为施工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应指导企业加强施工合同履行管理,并指导企业准确确定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合同效力与裁判线索的查找等各方面,以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 企业特别注重和防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企业需要特别防范下列法律风险: 1.财产混同。公司都是老板的,老板拿公司的钱或者花公司的钱很正常。但是这种行为极有可能造成本来应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钱被老板消费掉了,造成公司没有足额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权益的情况,所以为法律所禁止。 2.对合同的法律属性重视不足。 3.业务款走私账。这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还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4.轻率对外提供
    • 企业资产重组的风险有哪些,企业资产重组的风险及防范政策风险防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4
      企业资产重组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融资风险、运作风险和合并重组风险等。一、企业资产重组的政策风险及防范政策风险防范主要取决于市场参与者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取决于投资者对市场趋势的正确判断。由于政策风险防范的主要对象是政府管理当局,因而有其特殊性。二、企业资产重组的融资风险及防范科学地预测融资风险、合理地规避融资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谋取经济利益。但只有确定最优的资金结构,才能有效地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