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经济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08:20:11 275 人看过

这段文字讲述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义务以及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但不负有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具体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同时,保险公司还需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的义务,并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的赔偿部分或者全部给予免赔。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些情况包括:

1.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2. 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被保险合同或者放弃被保险人的权利的;

3. 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本法规定的不得不知悉的情形,或者其订立合同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

4. 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撒谎或者隐瞒真相的;

5. 以非法或者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手段取得保险或者赔偿的。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符合以上情况,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具体情况包括: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被保险合同或者放弃被保险人的权利的;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本法规定的不得不知悉的情形,或者其订立合同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撒谎或者隐瞒真相的;以非法或者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手段取得保险或者赔偿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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