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责任仍需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24:08 121 人看过

近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审结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被申请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承担了损失赔偿责任。今年7月,合肥某建筑公司与某暖气片加工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加工厂为建筑公司加工制造3000块暖气片,9月底之前交货。但由于加工厂内部管理混乱,至

近日,合肥仲裁委员会审结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被申请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承担了损失赔偿责任。

今年7月,合肥某建筑公司与某暖气片加工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加工厂为建筑公司加工制造3000块暖气片,9月底之前交货。但由于加工厂内部管理混乱,至9月底只生产了2000块暖气片,另外1000块按其生产进度10月中下旬才能完成。建筑公司接受2000块暖气片后提出解除合同,同时,为避免停工损失,建筑公司另从外地购进1000块暖气片,增加额外费用1.5万元,建筑公司要求加工厂赔偿。加工厂同意解除合同,认为合同已经解除,无须再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公司只好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仲裁委在审理后认为,加工厂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于加工厂的违约?造成建筑公司额外支付了1.5万元费用,故仲裁庭裁决加工厂赔偿建筑公司1.5万元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主要如下: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2、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在合同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协助保管。3、保密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商业秘密的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还约定了需要保密的特定事项,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不得泄露。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还是有义务,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订立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应具有以下的权利:(一)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二)有权要求受托人传授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知识、经验、方法;(三)受
    2023-07-13
    57人看过
  • 无需承担责任,车祸仍需赔偿吗?
    车祸无责任是否需要赔偿需要依据事故具体情况而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可知,车祸可能发生在双方均为机动车之间,也可能发生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若发生在机动车之间,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则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另外,以上车祸是否有无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2、64条,通过现场调查及时出具的客观、公正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包含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内容。发生车祸撞伤牙齿赔偿吗?需要赔偿;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
    2023-07-11
    262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完毕仍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合同履行完毕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二、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点有哪些规定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三、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2023-04-14
    413人看过
  • 公司因未与员工解除合同仍担责
    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有关部门将该公司场地转租给其他公司经营,员工继续在转租的公司工作,期间遇到意外工伤,责任又该如何判定?近日,安徽广德法院一审以未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判决停产公司支付给刘xx经济补偿金70092.5元。1999年8月28日起,刘xx在某公司从事锅炉工工作。2009年12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2010年1月,有关部门将停产公司的经营场收回租给其他公司。同年10月,商务局同意停产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的申请。刘xx从2010年1月起,便与转租的公司建立新的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也认可刘xx为其员工。2010年12月1日晚,刘xx加班为工人烧水洗澡,检查锅炉水位时,从平台下楼梯时跌倒受伤,相关部门认定刘xx为工伤。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2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裁决停产公司给付刘xx工残经济补偿51671.3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1773.7元。停产公司不服该裁定,向法院提出
    2023-06-09
    397人看过
  •  清算后,债务承担者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公司不需要承担所有债务。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承担剩余的债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公司不需要承担所有债务。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承担剩余的债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清 算 后 公 司 是 否 仍 需 承 担 债 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后,公司财产应当优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因此,在清算过程中,公司需确保所清偿的债务先于公司剩余财产返还给股东。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返还给股东之前,公司仍需承担债务。这是因为,
    2023-09-06
    175人看过
  •  签署和解书后是否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和解书签过有可能意味着当事人达成和解,但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会放弃对案件的追诉。和解书中的内容往往只是表示受害方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不代表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态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虽然刑事和解书签过有可能意味着当事人达成和解,但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会放弃对案件的追诉。实际上,和解书中的内容往往只是表示受害方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不代表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态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刑 事 和 解 书 签 了 , 还 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023-09-12
    4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需承担的经济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 哪 些 情 况 下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与 劳 动 者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
    2023-09-03
    480人看过
  • 解除合同的方式,及其解除后是否要承担责任
    一、解除合同的方式解除合同的方式如下:1.协商解除;2.通知解除;3.仲裁;4.诉讼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承担责任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
    2023-05-06
    305人看过
  • 解除买卖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
    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如果原告违约的话,被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专家为您解读买卖合同违约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由此可知定金具有担保性质。2、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可见我国法律是允许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2023-06-14
    446人看过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谁要承担责任?
    一般的额劳动公司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都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先需要试用期来进行员工的考核然后决定是否正式录取作为公司的正式员工,那么试用期有厂有段,这时候对于在试用期内双方就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谁要承担责任?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谁要承担责任?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这样理解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失偏颇。对于何谓“符合录用条件”,我国劳动法未作出任何规定,但所谓的“录用条件”也不应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就算,而应是经过公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共知的,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以及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标准。所以,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劳
    2023-04-19
    456人看过
  • 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女儿的赡养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子女的配偶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法律中规定的协助义务仅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老人的子女过世,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父母对子女的赡养义务怎样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3-07-20
    256人看过
  • 不认定事实就解除合同应承担责任
    申诉人:韩某、范某,某床单厂职工。被诉人:某床单厂。案情申诉人范某、韩某,因被某床单厂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于1997年3月13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于1997年3月17日立案受理。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申诉人范某,韩某是某床单厂职工,二人于1996年11月与某床单厂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6年7月,被诉人将该厂织造车间的织机出租,使该车间职工下岗。申诉人范某、韩某也在下岗职工之列。1996年9月,申诉人将下岗职工范某、韩某安排到该厂三产企业行缝车间进行练习,5人共用一台机子练习技术。一周后,被诉人就将范某、韩某派往该厂的合资企业,即某印染装饰有限公司检整车间当缝纫工,试工期3个月,工作期限1年。双方约定:第一个月要完成任务的50%,第二个月完成70%,第三个月要100%的完成任务。申诉人范某、韩某到合资企业后,未被安排在固定机位上工作,在车间里随时顶缺。1996年1
    2023-06-09
    480人看过
  • 劳动者违规解除合同需要承担那些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规解除合同,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补偿和劳动赔偿金有什么区别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前者是补助费用,后者是赔偿费用,且支付标准是前者的两倍。前者主要是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无过失辞退、经济性裁员、破产等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者适用的情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提出辞职要分情况而定:一是
    2023-06-20
    230人看过
  • 财务离职后责任是否仍需承担?
    只要是合法的工作,会计辞职后没有责任。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双方约定的超过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规定,则在劳动者通知30天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
    2023-07-07
    19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委托合同解除时责任应如何承担,怎么承担委托合同解除时的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0
      委托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双方基于信任而签订,受委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办理受托事项。委托方和受托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意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委托合同解除时责任应如何承担,怎么承担委托合同解除时的责任?
    • 受租人与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7
      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作为次承租人是不用担责的,即便是承租人拖欠房租不给,出租人也不能向次承租人索要,因为双方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租赁关系。如果次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后,超过部分应当向承租人追偿。
    • 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3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3、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5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进行部分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
    • 迟延交房租房东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9
      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不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的,房东需要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房东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的,此时房东便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