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政处罚证据的搜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02:10 349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对违章当事人行使处罚职权,对城市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是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应努力达到的目标,也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基本要求,而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基础就是合法、有效的证据。其内容既包括证据的内容有效,也包括证据的取得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是指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收集的,用来证明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通过证据的相互映证,能再现违法事实,并使之客观地接近案件真相。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三大属性。关联性是对证据的最低要求,只有与特定案件具有关联的材料才有可能成为该的证据,否则,即使是符合合法、真实的属性,假如不具有关联性,也只能是毫无用处或毫无意义的证据。强调案件证据的关联性,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严格筛选,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合法性是对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的价值判断,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包括行政机关不能采取法律禁止的方法、手段去获得证据,也包括行政机关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获得证据,一个证据即使内容真实且也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假如不合法,也不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使用非法的证据将导致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果证据的取得非法,将导致取得的证据无效,并将直接导致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真实性也是证据重要属性,证据要能够反映案件事实的真相,捏造的、弯曲的、不能真实再现违法行为真相的材料是无效的证据。

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有效地收集各类证据,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是真实还原违章行为的本来面目,做到执法办案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在实现行政处罚有效打击违章行为的同时减少案件败诉风险,树立和维护城管执法机关的形象的关键。

一、关于收集证据的注意要点。在城管执法机关搜集的证据中,现场勘察笔录和询问笔录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由于城管执法面对的违章行为的特殊性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办案模式影响,执法人员在证据的搜集过程中,常常忽视证据收集的即时性和当场性,即在违章现场制作各类笔录,因为违章现场是能最直观反映当事人的违章情况的,有利于执法人员查清事实。在办案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在违章现场草草的拍几张照片了事,既不当场询问违章当事人,也不现场对经营户的各项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从而导致证据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办案的程序和体现的实体内容都存在瑕疵。

二、关于证据的形式要件的完备。在执法人员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往往因为个人的疏忽等原因导致证据出现纰漏。如部分执法人员在制作勘察笔录的时候未写明具体勘察时间,询问笔录当事人未著明签字时间,到相关部门打证明材料时未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这些缺失有时候会使整个证据链出现漏洞,导致行政诉讼中执法机关败诉,所以执法人员细致入微的检查是保证案卷质量的关键,比如涉及到时间的证据材料,应尽可能具体到几点几分。

三、关于疑难证据取得的方法。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违章搭建案件往往成为工作的难点,因为在这些案件中,由于违章行为年代久远,大多存在当事人难以确认、搭建时间无法查清等诸多情况。对于这些案件的调查取证,除了要做到认真仔细外,还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争取社区、物业、土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配合,并深入居民中,才能较好地认定事实,查明真相,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在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时,证据的合法有效搜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广大奋战在执法一线的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思考,加强交流,争取把这个基础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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