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拥有房产证,媳妇是否有权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4:50:42 266 人看过

婚前购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资,填写子女名字,视为单方赠与。即该事件的儿子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姓名,视为您儿子将财产赠与配偶一部分(即产权比例),该部分若没有由明确约定视同为一半即50%。离婚后,该财产双方平均分配,两种处理方案:1、出售,出售后收入各的一半;2,双方任何一方出资购买下另一方财产。遇到以下情况可视为无效:1、原产权人(儿子)在添加配偶姓名时,存有违规行为。2、配偶存有恶意骗婚骗取财产行为上述两种情况需要足够证明才可以儿无权分割

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吗

很多人容易混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甚至认为是同一概念,那房屋所有权证是房产证吗房屋所有权证不是房产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比房产证范围大的多,房产证仅仅是产权证之一,房产证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产权证是指对任何物权的凭证,就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而言,产权证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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