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未登记,抵押合同就是废纸一张吗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发生效力,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登记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只要法律为特别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就属于诺成合同。
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有:
1、定金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3、保管合同。
4、借用合同。
5、代物清偿协议。
除上述合同之外,均为诺成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有效吗
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关于抵押合同的规定有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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