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用资金来筹集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1:00:18 195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孙某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携带火柴和汽油前往孙某住宅欲实施放火行为,但踩破仓房瓦片从顶部跌落下来并未点燃房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林某被认定为犯罪预备,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开始点燃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依法减轻处罚。该案已发生效力。

是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所以,筹集犯罪资金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一、为犯罪准备工具。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二、为犯罪创造条件。为犯罪创造条件是指除为犯罪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准备活动,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筹集资金、学习攀登、搏斗、诱骗等技巧,均属为犯罪创造条件。【案例】被告人林某因被害人孙某,曾经向有关部门举报其非法行医一事,产生不满心理。2007年9月4日晚,被告人林某酒后携带火柴和汽油来到被害人孙某居住地,欲对被害人孙某居住的房屋实施放火行为。当被告人林某站在该房屋东侧的简易仓房上,准备向房屋的顶部攀爬时,因踩破仓房的瓦片从简易仓房的顶部跌落下来,被告人遂离开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在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汽油、火柴、被害人孙某的陈述、证人孙某某、梁某某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证实。【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因对被害人的举报行为,产生不满心理,遂携带作案工具火柴、汽油,欲对被害人的住宅放火焚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林某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林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开始点燃他人住宅的行为,系犯罪预备,对其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效力。

为犯罪创造条件是不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意味着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可以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然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并不等同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意味着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因此,如果一个人仅仅是为犯罪制造了某些条件,但并没有具体的行动去实施犯罪,那么他就不属于犯罪预备的范畴。

另外,“为犯罪创造条件”也不等同于“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犯罪是指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例如提供资金、提供毒品等。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是指为犯罪提供便利和帮助,例如提供场地、提供武器等。

因此,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虽然“为犯罪创造条件”可能会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但并不等同于犯罪预备或帮助他人犯罪。在法律上,犯罪预备和犯罪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意味着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在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可以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然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并不等同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意味着为犯罪提供便利和帮助。因此,如果一个人仅仅是为犯罪制造了某些条件,但并没有具体的行动去实施犯罪,那么他就不属于犯罪预备的范畴。另外,“为犯罪创造条件”也不等同于“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犯罪是指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和便利,例如提供资金、提供毒品等。而“为犯罪创造条件”则是指为犯罪提供便利和帮助,例如提供场地、提供武器等。因此,在法律上,犯罪预备和犯罪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资金归集是否涉嫌犯罪
    资金归集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具体还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人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因公司注册资金、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产生纠纷,纠纷发生之后,存在当事人抽逃出资的现象,而这种行为正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抽逃出资即股东暗中撤回出资,却仍保留股东身份,是资金归集的一种,属于犯罪行为。资金归集是什么意思资金归集指的是把集团公司中所有的下属公司指定账户上的资金归集到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的服务,也称为资金清扫。资金归集适用于有下属分支机构,拟统一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管理水平的企业、事业单位。具体的应用有大型的企业集团、品牌代理商、分销机构、区域公益事业捐助以及基础生活缴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
    2023-07-01
    215人看过
  •  政府筹集资金的利息是否合理?
    政府部门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集资经营活动,单位进行集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国家通过金融机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管,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保障金融体系动态循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避免和防止金融体系内外的各种预期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集资是国家金融系统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产物。政府部门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集资经营活动,单位进行集资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国家通过金融机构,银行、债券、基金、保险、公益慈善捐助救助等,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管,吸收社会和个人闲散富余资金,保障金融体系动态循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发展,避免和防止金融体系内外的各种预期风险,把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集资是国家金融系统发展初期阶段的幼稚产物。 政 府 集 资 是 否 合 法 ?政府集资是否合法,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虽然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2023-09-01
    443人看过
  • 非法筹集多少资金算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非法集资的主要危害一是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活动以
    2023-04-28
    358人看过
  • 如何筹集最多的资金
    1、工业企业筹资的有关规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资,可以一次筹资,也可以分阶段筹资。一次性募集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全部募集。分期募集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出资。第一投资者的出资额不得低于15%,并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二)企业募集资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3)在生产经营期间,除依法转让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增资、减资外,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募集资金。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担企业的利润、风险和亏损。(四)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可以向投资者募集超过一定数额的资金,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溢价部分和可以捐赠的财产,作为资本公积。此外,资产评估的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可以计入资本公积。(五)外商投资资本
    2023-05-02
    474人看过
  • 公司资金筹集的解读
    公司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向投资者或债权人筹募资金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或进一步发展。融资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等。常见的融资用途包括还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公司的融资,是指公司为取得资产所采取的直接或间接进行资金融通的货币手段。公司根据自身现有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以及未来的经营计划,通过一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或债权人筹募资金,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为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融资主要有还债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等用途,一般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等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业务。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借入证券并卖出为融券交易。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
    2023-06-30
    152人看过
  • 公司向员工筹集的资金能否税前扣除利息
    问:因公司经营需要,计划向员工筹集资金500万元,参与人数规模有50人,借款期限1年,签订借款合同,直接让员工将款项打入公司的基本户,该部分利息是否能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
    2023-05-05
    404人看过
  • 个人资金筹集方法2022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
    2023-07-02
    170人看过
  •  "职务犯罪能否包括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一种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等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并受到刑事处罚。挪用资金罪是一种职务犯罪。这种犯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贪污、贿赂,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并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 能 否 将 挪 用 资 金 罪 定 为 职 务 犯 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而职务犯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获取、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定义上看,挪用资金罪和职务犯罪都是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但它们
    2023-08-31
    487人看过
  • 如何最筹集资金核算
    境外上市公司
    一、筹集资本金的相关规定工业企业筹集资本金时应遵守以下相关规定:(1)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的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2)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3)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或减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4)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可以向投资者筹集超资本金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部分及可以接受捐赠的财产,这些都作为资本公积人账。另外,对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
    2023-06-12
    87人看过
  •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
    2023-05-02
    397人看过
  •  以假投资为名筹集资金是否构成诈骗?
    以假投资名义借钱属于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假投资名义借钱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假名借钱投资并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罪。犯此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借钱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借钱是否属于诈骗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诈手段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遭受损失的行为。在借款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使用欺诈手段或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使出借人遭受损失,则可以认定为诈骗行为。借款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如果双方在借款前已经形成了借款协议,并且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了还款义务,那么这种借款行为并不属于诈骗行
    2023-11-23
    55人看过
  • 集资款挪用赌博是否触犯集资诈骗罪?
    挪用的集资款用于赌博,胡乱挥霍,造成集资款无法返还的情形,则有可能犯集资诈骗罪。一般单纯的挪用集资款尚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钱款为目的,但在刑法中,挪用通常是指没有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因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非法占有是最重要的判断依据。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
    2023-07-01
    161人看过
  • 单位能否购买新的土地,为合作建房筹集资金
    单位能否用新购土地筹集合作建房资金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用新购或新购土地组织筹款和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从事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落实供应对象和产权关系。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取得或者新购买的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从事单位集资和合作建房活动。筹集合作建房资金的单位不得向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出售保障性住房除缴纳收入外,还应当缴纳哪些税费,以经济适用房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为计税基数,按下列规定纳税:(1)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和省级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挂牌销售土地出让金和收入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免缴费用):卖方支付。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房平均单价、原支付的超出居住面积标准的房价以及卖方按
    2023-05-07
    145人看过
  • 负债资金的筹集方式有
    负债资金的筹集方式如下:1、负债筹资的主要方式: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发行债券:是指企业以发售公司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融资租赁,是指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租赁公司取得租赁物资产,通过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2、融资和筹资的区别:融资是指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筹资除包括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即融资之外,还包括通过对企业内部资金的合理安排。负债资金又称为借入资金,是指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到期要偿还其本金和利息。它的含义是企业通过商业信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属于负债,到期要偿还其本金和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
    2023-08-09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犯罪资金筹集办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刑法中的预备犯即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停止形态。其特征是:
    • 公司有哪些方式用来筹集资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利用留存收益;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杠杆收购。其中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
    • 公司债筹集的资金能否用于支付发行费用?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6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开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列出的项目进行具体的投向。如果需要进行变更,则必须经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以达成共识。同时,公开发行债券筹集的所有资金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亏损弥补和非生产性的支出。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司必须具备一个完善并能够良好运行的组织机构;其次,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平均可分配
    • 新闻中 筹集犯罪资金属不属于犯罪预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3
      筹集犯罪资金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
    • 为贩毒打工筹集资金属犯罪预备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8
      这种情况,已经属于犯罪了,强烈建议就此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