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民诉中的反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1:27:15 452 人看过

一、民诉中的反诉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被告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一种常见的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所谓反诉,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裁判之前,被告为了抵消或部分抵消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民诉法规定反诉制度,是法律对被告的一种特殊的保护,可以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促进本诉的审理,使本诉与反诉同时解决,简化诉讼程序,提高人民法院办案质量与效率,避免人民法院对两个相关的案件做出相互矛盾的裁判,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诉中的反诉的特征是什么

从反诉的立法本意来看,反诉制度目的在于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原、被告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平等地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因此,反诉具有以下特征:

(1)反诉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反诉的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反诉的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法院一并审理裁判。

(4)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此外,还有提起反诉时间的限定性。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与本诉当事人同一性的特征决定了只有本诉的被告才能够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如果不是本诉的被告,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则无权提出反诉。所以,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要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在被告没有反诉前,本诉的原告请求撤诉并被准许,被告不能提起反诉。

2、反诉只能由被告提出。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3、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事实。

4、反诉必须是针对原告提出,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受诉人民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属于本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6、反诉必须具有诉权和起诉的条件,必须有反诉状,并按反诉的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反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提出反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本诉的原告。不能以答辩代替反诉。

7、反诉与本诉能够合并审理。反诉和本诉是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反诉的被告具有本诉原告的资格,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反诉不因本诉原告撤诉而使案件终结审理,同样,反诉的撤诉也不影响本诉的继续审理。

8、反诉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反诉当事人在提出反诉的同时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反诉处理。

9、反诉必须是在一审对本诉作出裁判之前提出,裁判作出后,被告就丧失了反诉的权利。

最后,民诉中的反诉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但依《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或者再审阶段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是不给予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n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n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5: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论质证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质证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通过其作用体现出来的。质证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质证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人民法院对案件的认定以有坚实可靠的证据为依托,而坚实可靠的证据又来源于质证程序的遴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条就明确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由此可见,质证是人民法院查证证据是否属实的必经程序,因而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质证程序就其本质而言,就是通过当事人对证据的相互质询从而确定证据程序的证据遴选程序。证据之所以要经过质证遴选程序,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与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存在着层次上的差异。当事人提供的未经质证的证据实际上是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要上升为认定案件事实意义上的证据,还必须经过去伪存真的证据遴选程序,这一遴选程序就是当事人对证据的相互质证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伪证等非法证据的客观存在从另一角度说明了
    2023-06-06
    2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诉与反诉特点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也称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的程序如下:1.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1)庭前准备工作。(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5)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1)宣布法庭调查。(2)当事人陈述。(3)归纳小结。(4)当庭举证。(5)当庭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023-07-04
    2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否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民诉中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前。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民诉中反诉提出的时间规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前。被告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以保障原告的的答辩权利,并且便于法院在开庭之前确定案件的争议。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民 诉 反 诉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有 哪 些 ?民诉反诉是指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提起反诉,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
    2023-09-07
    218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起诉的权利是否同中国公民
    一般情况下,外国人在中国起诉,与中国公民具有同等的权利,但如果该外国人所在国家对中国公民有限制的话,中国也会相应对该国公民有对等的限制。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涉外民事诉讼仅从诉讼主体来看,是指原告、被告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也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性,本条也规定了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即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这两项原则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同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享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
    2023-06-18
    403人看过
  • 我国在民事诉讼中谁负责举证?
    一、我国在民事诉讼中谁负责举证?民事诉讼案件,在我国各类案件之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之后,必须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才能判决案件,因此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相关的民事主体需要承担举证责任。1、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定是什么意思?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024-01-25
    200人看过
  •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一、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是怎样的?一般还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指出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提出诉求或者反驳对方诉求所依据的事实。《民事证据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起诉或被告提出反诉要提供证据。根据以上法律、司法解释及证据规定可以看出“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基本举证原则,我国法院在审理反垄断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除非《反垄断法》和《反垄断司法解释》有特别的规定,否则的话一般都是适用该原则。二、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存在的问题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定,一定程度上是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负担,但从司法实践的效果来看,原告胜诉的案件依然很少。取证难和证明难问题仍是制约反垄断民事诉讼的重要瓶颈。从举证责任分配来看,最主要的问题,一是反垄断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本身存在着问题。二是在于法院
    2024-01-17
    146人看过
  • 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诉讼
    管辖根据以下原则确立:A、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C、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δ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程序双方可直接回国办理离婚诉讼,如不想回国,双方可在国内分别聘请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但授权委托手续应当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公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ˆ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
    2023-04-22
    437人看过
  • 协议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应用条件
    1.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5.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协议管辖及其条件是什么1、协议管辖的范围包括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
    2023-07-03
    266人看过
  • 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肖文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人民法院的主题,人类社会也将步入典型的信用时代。古语云: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现代公民立足社会的道德基石,公民要像呵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恪守自己的信用,将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生存理念。目前,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危机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某些无形的道德资源尤其是信用资源的匮乏问题却令人堪忧。依我之见,“信用“可能是时下中国人最稀缺的一种道德性资源,中国实际上正面临着几乎整个社会都陷入一种集体性信用危机的尴尬局面,因而警惕信用危机、强化信用意识和倡导信用至上实属当务之急。(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的必要性。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是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感,它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市场经济其实是最为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堪称市场经济真
    2023-06-07
    366人看过
  •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起诉继承权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
    2023-08-08
    424人看过
  •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
    一、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二、特征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三、阶段(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
    2023-04-17
    418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上诉书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上诉期限内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而写的司法文书。民事上诉状应主要采用反驳法进行写作。反驳应讲究针对性,说明性和逻辑性。要针对上诉人对原裁判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要针对反驳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正确引用的法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要根据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提出对原裁判的主张。一、民事诉讼的特征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
    2023-06-27
    114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要交什么费用?
    一、民事诉讼要交多少钱的起诉费?案件受理费和交纳标准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将案件分为财产案件、非财产案件、知识产权和劳动争议案件,四种不同性质的案件交纳办法有所差别。(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对财产权益争议案件征收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
    2024-01-22
    183人看过
  • 我国刑法中什么是追诉权
    一、我国刑法中什么是追诉权追诉权是刑法独有的概念。在民法和行政法中相对应的概念是诉讼时效。区别在于前者丧失是丧失诉讼的权利,后者丧失是丧失胜诉的权利。追诉权简单点说就是国家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权利。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法,可能被判处刑罚却因责任人的原因没有接受处罚,这时国家保留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这个权利有期限的限制,即超过责任人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的刑期时,追诉权灭失。二、过了期限不再追诉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
    2023-04-25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是怎样的?建设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反诉是现代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代各国在民事诉讼立法中几乎亦不例外地规定了这一制度,但是由于普遍存在着立法简单化的倾向,再加上在实践中反诉的复杂性使这一制度在实体法律关系日趋复杂、讼事日增的当代不能有效地充分发挥其功能。那么在追求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今天,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注:以下所称反诉均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建设如何?是否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在理论和立法上又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
    • 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的含义是什么?反诉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诉讼成本,便
    • 我国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反诉也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是与本诉相对应的一种诉讼,反诉是由被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中国民事诉讼去哪里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1,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2,起诉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1)原告的身份证;(2)被告中国移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起诉状;(4)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3,起诉状中应当包括:(1)原告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2)被告的名称、住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3)诉讼请求,主要写明希望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承担违约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诉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同一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当由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无关。理由无关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