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的形式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1:51:52 210 人看过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出,虽然这种收购方式被称为“恶意收购”,但并不违法。

3、善意收购:即收购者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就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够准备后,再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方式。

4、标购:指收购者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该股票市价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招标的收购行为。它又包括两种方式:

(1)部分标构:即收购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额,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标购。如果投标股份超过招标数量,则应依据股东平等原则,由收购者按比例向投标者收购。这种方式多采用现金进行。

(2)兼并标购:指收购者持股达到相当比例后,如果目标公司少数股东拒绝投票其持有股份,则标购者仍可以进行兼并,同时可对剩余的少数股份依法进行强制收购。兼并收购多采用以现金报价收购控股部分,以有价证券作价收购剩余股权两种方式相结合。

一、股权回购的情形有什么?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收购相关文章
  • 主营业务采用股权收购的形式可以吗
    企业并购采取股权收购的形式可以。并且公司并购后债务由新公司承继。公司并购也需要进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合并呢?合并各方就公司合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就可以进行公司合并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不同行业公司是否可以合并不同行业公司可以合并。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2023-02-27
    345人看过
  • 承债式收购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一)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二)二者变更流程不同(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承债式收购指国有企业改制不能逃避改制前企业的债务,应由重组方重组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而不是指由重组方承继该企业的债务。股权转让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股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转让的概念是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出售、赠与、交易其他个人或者公司,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转让部分股权的,转让人仍为公司股东,但股权份额减少;全部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不再是原公司的股东。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魅力之一。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筹集资本、重组产权流动、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形式。二、减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减资和股权转让的区别:1、含义不同。减资是指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次性偿付债
    2023-02-18
    106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以回购股权的形式退出公司?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回购股权意味什么上市公司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可以用来抬高股价,在企业有大量现金或留存收益,且股票价格低于企业内在价值,可以通过回购股票太高股价的方式提升公司的价值。回购股票也说明企业认同自己的内在价值,同时表明企业的经营良好,有较多现金和较高的盈利能力对自己股票进行回购,向市场发出企业管理良好的信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
    2023-07-18
    101人看过
  • 收购公司的方式有哪些,收购公司股权会带来什么风险
    公司并购的方法:(1)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收购公司的风险:一、目标公司在实体资产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1、在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时,要注意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尤其是债务方面,除了在转让时已经存在的债务外,还必须注意该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比如对外提供了保证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应要求该公司列明所有债务情况,并要求股权出让方承担所列范围之外的有关债务。2、要注意目标公司的特定财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尤其是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设备、车辆等财产上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情形。应要求股权出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对财产无权利瑕疵作出承诺和保证(对外担保而形成的负债情况往往不反映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另外,鉴于在收购活动中,收购人投入
    2023-06-12
    237人看过
  • 企业收购的形式
    一、企业收购按程序渠道划分:国外企业收购的程序或渠道是非单一性的,基本上可概括为间接收购和直接收购。1、间接收购间接收购指购买者并不向被购方直接提出购买的要求,而是在证券市场比高于股市价格水平的价格大量收购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公司间的激烈对抗;或者是利用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之机,大量买进该公司的普通股,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2、直接收购直接收购是指收购者直接向一家公司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如果是部分所有权要求,该公司可能会允许购买者取得增加发行的新股票;若是全部所有权的要求,则可由双方共同磋商,在兼顾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确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和形式。在直接收购中,被收购方还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主动提出邀请。二、企业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1、横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行为。横向收购可以扩大同类
    2023-05-01
    305人看过
  • 股权激励是什么股权激励的形式
    股权激励的形式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是为了使劳动者与公司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激励的股权是没有表决权的,并且具有锁定期。一、怎么收回干股份干股存在下列情形可以收回:异议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二、公司给的股权激励要员工先自己那钱买?股权激励自己要出钱。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的时候都是带行权价格的,如果价格低于市场价则公告取消或调低。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三、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才合理初创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化设置如下:1、股权结构不应平均化。如果五个创业团队同时持有
    2023-06-26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其他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他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其他公司持有... 更多>

    #股权收购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股权收购股权收购的所得税处理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者两者的组合。需要注意的是,股权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控制,凡不以控制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均不在此例,其意应等于会计准则中的“控股合并”。
    • 股份回购一般有什么形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9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者是公积金分配给股东换取股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 亏损是股权收购的表现形式还是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2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和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资金短期转入公司账户,然后立即转出。公司没有实际使用资金进
    • 股票的股票回购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 1、目标公司将可用现金、公积金和优先股分配给股东,以换取后者持有的股票; 第二,公司通过出售债券,以募集的资金回购自己的股票。
    • 企业并购采取股权收购的形式是否可以实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4
      企业并购采取股权收购的形式可以。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 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