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的情况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8:21:30 146 人看过

交通事故费用预付主要有以下情况:

1、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2、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3、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一、被酒驾的人撞了要求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酒驾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酒驾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2、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申请重新认定;

4、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5、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6、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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