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三期的待遇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41:39 182 人看过

单位女性职员三期的待遇:根据“三期”女职工比一般女职工特殊的这一特点,国家在对普通女职工进行特别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对“三期”女职工增加了更多的人性化保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给予特殊照顾。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当减轻劳动量。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不得安排加班或上夜班。劳动法第61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9条第1款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设立相关的休息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此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从法理角度上讲,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除了法定的特别照顾以外,还应根据“三期”女职工的人数,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法定特别照顾的基础上,对“三期”女职工增加更多的福利。比如,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在其工作场所设置休息座位,安排其进行工间小休;应尽量改善哺乳女职工的膳食和工作环境,提供饮用热水,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新鲜、干湿适宜、阳光充足等。

一、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产假津贴或工资不受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可见,国家对女职工在“三期”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有明确规定的,集中体现为不得降低工资。

此外,全国各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几乎也都规定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等不受影响,与国家规定接轨。一言概之,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一般情况下,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津贴,各省级地区规定的女方奖励假和男方护理假,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上述工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三级精神残疾的待遇怎么样
    精神残疾一二三级人群可享受残疾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家庭贫困户还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难补助。此外,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要办理“残疾证”。如果是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一、合作医疗停了一年再交可不可以合作医疗停了一年再交可以。不交是不能享受新农合待遇的。国家规定,有一些特殊人群是可以直接免交新农合费用,即可享受新农合待遇。这些人群包括了五保户、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70岁或者80岁以上的老人、农村的贫困残疾人。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的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查合作医疗交没交的方式有: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其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社
    2023-03-26
    194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怎样的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待遇是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一、工伤保险什么意思?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半年了能不能做工伤鉴定工伤半年了,能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
    2023-06-25
    99人看过
  •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要怎样算
    需要指出的是,在计算医疗期时,不同医疗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一、医疗期的工资待遇医疗期工资待遇主要是指员工在医疗期内,企业按照何种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此各地区及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标准,同一地区不同企业规定的方式各有差异。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显各地方对医疗期工资待遇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期工资待遇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2、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3、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4、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
    2023-05-12
    336人看过
  • 职工非因工伤残的待遇有哪些,职工病假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之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因意外事故而负伤,或者在工作时间之内因本人责任事故而负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按照停止工作休养时间长短和本人连续工龄(工作年限)的长短,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伤假工资,具体标准与病假待遇相同。医疗终结后,可以工作的,应该继续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可以退职。二、职工病假的待遇是怎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停止工作期间,由国家或企业给予物质帮助以减轻他们的生活困难。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病假时间长短和工龄长短发给,随病假时间的延长而减少,随工龄的增加而增加。1、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按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执行。2、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
    2023-02-21
    137人看过
  • 工伤的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工伤鉴定的办法是怎样的
    工伤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办理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员工工伤公司需要付哪些赔偿(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呀需要具体分析,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
    2023-03-14
    323人看过
  • 怎么样是工伤待遇的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级至四级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五级至六级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4.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2023-06-14
    237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三、女职工哺乳期间,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一、关于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及其附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地方法规中。对哺乳期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哺乳期降低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023-02-08
    140人看过
  • 工伤待遇诉求主要是怎样的?
    一、工伤待遇诉求主要是怎样的?工伤待遇诉求主要是要求对于工伤进行赔偿。工伤待遇申请的前提条件: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申领材料: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2、《鉴定结论书》;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d、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6、视情况而定其它资料:a、《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及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b、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
    2023-06-16
    240人看过
  • 工伤待遇类别是怎样的意思?
    一、工伤待遇类别是怎样的意思?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2023-06-16
    121人看过
  •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
    一、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提供劳务是可以起诉工伤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
    2023-02-21
    463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人身安全受到伤害或是因为长期工作形成职业病的情况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职业病待遇判决书中的职业病待遇是怎样的呢?(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
    2023-04-19
    458人看过
  •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待遇如何?
    保胎假和产前假工资按照病假标准发放,产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哺乳假期间工资按工资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一)医生开具保胎假证明,工资按照病假标准发放(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
    2023-11-02
    271人看过
  • 独生子女的福利待遇怎么样
    独生子女家庭证明书可以享受国家或集体规定的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奖励和照顾: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国家职工中的独生子女母亲,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产假,产假期间支付工资,不影响其筹资,升级农村实施生产责任制的地区和公司,独生子女家庭承包生产责任低,或者承包责任田等。独生子女津贴报酬因省份而异,一般补助金的方式和补助金额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独生子女的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如果没有遗嘱,就只能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继承。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即便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也要在其配偶、祖父母和子女之间平分,不是社会上所说的独生子女就“当然
    2023-08-07
    401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的待遇是什么
    女职工的生育待遇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了女职工的生育待遇和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奖励措施。即是:“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一、男人交的生育险可以报销什么男人交的生育险能报销的包括,照顾妻子生产的产假期间护理津贴,以及以后生育结扎手术等生殖健康医疗的相关费用。另外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位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
    2023-03-09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女工第三期怎么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三期女工调动怎么办: 1、女职工申请调岗:如果女职工由于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要求单位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上述调岗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并给予合理的安排。 2、单位安排调岗:单位安排调岗的情形比较复杂,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也比较多。一般来说,单位安排女职工调岗时,调岗的理由应当合理,并且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试图利用调岗变相降薪,或者借此逼迫
    • 孕期待遇怎样女职工怀孕期待遇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4
      女职工孕期待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其他。
    • 2022年女职工三期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女职工三期待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待遇是公司说的待遇待遇工资按三倍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般综合工时的工人法定假日值班仍应该支付三倍工资,按平均工资不是按基础工资支付。如有争议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三级士官的工资待遇怎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以报请病退当年当月工资发放。去年国家又出台了一个政策,滞留部队期间,可以向上套改。比如四级几档、5级几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