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的时间,申报的期限最短不能少于三十天。债权的申报方式有债权证明、身份证明和担保证明,如果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是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
一、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为
债权的申报期限最长是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债权的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1.债权证明。即证明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如合同、借据、法院判决等。
2.身份证明。债权人自己申报的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3.担保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新诉讼的,应予驳回。其起诉不具有债权申报的效力。
三、哪些债权不能申报
无效的债权不能申报,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能申报,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不能申报。上述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
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
249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
9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申报期限为多长
467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56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392人看过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呢
382人看过
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更多>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为多少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9《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为多久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
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为多久?债权应该如何申报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0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如何有效的申报破产债权,争取得到审查确认是债权人通过程序保护自身的重要途径。
-
申报债权认定的最长期限为多长时间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7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2一、破产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