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51:43 144 人看过

(一)理论界对破产案件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要观点

对当事人在破产案件中是否可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律未作规定,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允许,有的法院则不允许,在理论界也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意见认为,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破产案件,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有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如是债权人申请破产,债务人以及未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是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则全体债权人均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法院在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当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破产案件的管辖不应允许提出异议。其一,破产案件当事人众多、情况复杂,涉及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取回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等多方主体,异议人范围难以界定;其二,无法对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作出统一、合理的规定;其三,允许提出管辖权异议,必然增加审理环节,延长案件审理时间,增加破产费用,不利于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利益;其四,允许提出管辖权异议,就可能出现移送管辖或指定管辖,会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出现不稳定、不衔接的情形。

(二)对破产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

笔者认为,破产案件有其特殊性,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应当严格限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以下理由:

其一,从立法规定看,对破产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没有法律依据。新破产法未规定管辖权异议制度,从立法上排除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各国破产法也没有允许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立法例。

其二,从民商事案件看,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被告,而破产案件的参与人往往并不享有此项权利。立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众多债权人只能申报债权,而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而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债务人的权利就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由管理人接管其财产和营业,债务人对相关事务包括诉讼事务也失去管理和处分的权利,自然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其三,从程序设置看,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与破产程序的不可逆转性不符,不利于案件审理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的要求,经不起旷日持久的管辖权异议程序的拖延和消耗。

其四,允许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效果,只能加剧众多破产程序参与人之间的争执,延误案件的审理和破产清算进程,会损害广大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企业职工的利益。

应注意的是,限制破产程序参与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不是禁止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依法提出异议。相反,为了监督和纠正法院在确定破产案件管辖权时可能出现的偏差,债务人可以依照新破产法第十条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规定,向法院提出包括管辖权方面的异议。如果法院认为其对破产申请没有管辖权,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破产申请;如果受理法院认为其对该破产申请有管辖权的,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中对管辖权问题一并予以说明。

债务人对法院认定管辖权不服的,也不能提起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应如何处理?
    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并提出该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3)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法院受理相应案件之后,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书面方式以外如口头方式提出无效。《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第2款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
    2023-06-13
    468人看过
  • 案件管辖权异议收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但要是经过法院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一、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么办提起上诉。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
    2023-06-19
    19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
    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管辖权异议如何执行一.管辖权异议不同情况的处理受诉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2、当事人在答辩期内以双方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如果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有效,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成立,受诉法院依法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当事人
    2023-06-12
    84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
    一、管辖权异议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进程管辖权异议对案件有影响。被告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能会延长诉讼的时间。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管辖权异议应当如何处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处理:可以提起异议申请。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
    2023-10-04
    376人看过
  • 附件追加案件中的管辖权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被追加的被告,无论是依申请还是依职权追加,都是被告。既然是被告,就有权利提管辖权异议。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新加入的被告也享有答辩的权利,法院也应给予其答辩期做诉讼准备。在此期间,该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新加入被告不能因其他被告接受管辖的行为而丧失该项权利,其他被告的默示接受不能直接作用于新加入的被告。已被驳回的管辖权异议或者被告未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后追加的其他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再受理。但应依职权审查追加被告后是否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专门管辖、集中管辖规定。被告管辖权异议流程是怎样首先,对申请人提起职能管辖权异议的,不涉及到法院的,正在进行管辖的侦查机关将此异议移交同级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同级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处理,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其次,对申请人提起审判管辖权异议以及涉及到法院的职能管辖权异议的,正在进行管辖的司法机关的上一级法院经
    2023-07-02
    11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有哪些处理程序?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辩状;其次,这一规定也缺乏灵活性。对此,应当针对不同的主体,制定变通的规定。有学者建议,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总体上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审理之前或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管辖权异议,凡中途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作特别规定,即他们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正式通知后十日内提出。二、管辖权异议处理程序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模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一规定,没有体现当事人在管辖权异议的审理当中有何权利。在实践中,对管辖权
    2024-04-08
    233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的再审程序和要求
    人民法院接到管辖权异议申请后,应该在十五日内做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决,管辖权异议裁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遵守。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决体现的是法院的权威性,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是不能进行再审的;这样会浪费司法资源,也会导致一些案件的被告因此而故意拖延案件审理进程,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不利的。第三人能不能提管辖权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此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这时他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是他选择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其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
    2023-07-03
    10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不是简易程序
    一、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二、管辖权异议是不是简易程序管辖权异议不是简易程序。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采取的是裁定而不是审理,所以既不用一般程
    2023-07-14
    132人看过
  • 破产案件管辖权是否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程序
    对破产案件管辖权是否可以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程序,法律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无论依照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还是其注册地或者其主要财产所在地确定破产案件的管辖权,均没有原则性的错误,也不至于影响破产案件的公正审判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破产程序具有不可逆转性,在相关程序完成后往往无法回复。因此,对破产案件管辖权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或者进行抗诉没有实质意义。目前,检察机关对涉及破产案件管辖权异议的相关裁定提出抗诉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如检察机关坚持抗诉的,法院应通知其不予受理。
    2023-06-06
    236人看过
  • 2024管辖权异议是简易程序吗
    管辖权异议是不是简易程序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采取的是裁定而不是审理,所以既不用一般程序,也不会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n(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n(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n(三)依照法律规定
    2023-12-20
    434人看过
  • 审查和处理管辖权异议
    民事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管辖权是衡量民事诉讼合法性和判决有效性的标准之一。《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从立法初衷来看,《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是为了充分保护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益对应于管辖权异议权利,这是法院对异议做出裁决的义务。换句话说,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法律义务决定反对是否成立,无论反对是否正当;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上级法院应当审查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以最终确定其是否有管辖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正式审查,这取决于管辖权异议的性质。原因有三:第一,管辖权异议制度是一种程序性救济制度。当其救济效果发生时,该案仍处于程序审查阶段,不涉及实质性
    2023-05-07
    439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与处理
    一、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不能在二审提出,但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的除外。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二、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与处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的,经审查的处理方式是:1.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诉讼管辖异议应
    2023-06-29
    197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包括上诉主体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等,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是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1.上诉主体原因,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1)驳回异议的裁定;(2)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2.审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措辞不当的后果,提请管辖权异议是很多货款纠纷中作为被告的债务人惯用的拖延诉讼的手法。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是提交答辩状期间,在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要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提出异
    2023-07-03
    285人看过
  • 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一、民事案件能否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民事案件二审一般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或者已经提出过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重审、再审期间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法院不予审议。二、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三、管辖权包括哪几个方面管辖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
    2023-06-25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异议案件提起后,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审做出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指令原审法院重审。重审期间,被告更换了代理人。新委托的代理人认为案件不属于一审法院管辖,欲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由被告提出也可以由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可以告知其向有管辖
    • 行政管辖权异议案件的上诉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当事人对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实务中如何处理破产案件的管辖权争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
      对于破产案件管辖权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 争议双方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在对破产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时,除考虑法律规定管辖权的立法目的外,还应考虑破产案件本身的特点,本着方便当事人,便于破产案件审理的原则和精神来进行案件的制定管辖。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
    • 破产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怎么办,破产清偿的顺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怎么办人民法院之间因破产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情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争抢某一破产案件的管辖权,另一种是连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互推诿,谁都不愿对某一破产案件行使管辖权。对于破产案件管辖权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争议双方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在对破产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时,除考虑法律规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