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9:50:56 123 人看过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一、合同履行地点为什么不明确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履行地点;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一份合同两种履行方式是否可以

一份合同不可以两种履行方式:

1、当事人不明确有关合同的内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目标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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