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收费问题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00:48 492 人看过

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的收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2)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3)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6)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民事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费需要在提起诉讼时就需要进行给予,而对于给予的费用就会根据不同的案件来进行,一般所标的额越高,那么所存在的费用就会越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案件可以更快的立案审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费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赔偿问题的法律解析
    该短文介绍了行政赔偿诉讼起诉的条件和程序。起诉条件包括原告为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需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包括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赔偿义务机关。1.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条件包括以下两点:a.原告为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b.需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2、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申请人申请复议应递交申请书,在申请复议的理由和要求中一并提出
    2023-12-26
    69人看过
  • 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费问题解析
    补偿标准2010年7月,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动态调整逐步提高。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国土资源部日前就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征地补偿安置积极拓展社保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社
    2023-07-05
    31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异同解析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区别是:民事诉讼调整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指直接债权、债务、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股东等平等主体。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两者之间诉讼适用的范围和诉讼程序是不一样的,解决的也是不同范围的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
    2023-06-30
    24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调解要收费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诉讼调解要收费吗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是否收费取决于调解发生的阶段。1.通常情况下,调解在法院立案前进行时,法院是不收取诉讼费的。这是因为在这一阶段,法院尚未正式受理案件,因此不涉及诉讼费用的收取。2.如果当事人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来确认调解结果,法院会按照减半的标准收取诉讼费。3.一旦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法院会根据调解结果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收取诉讼费。4.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这是因为调解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有助于减轻法院的负担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因此法院会给予一定的费用优惠。二、立案前后调解费用在立案前后,调解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所不同。1.在立案前,由于案件尚未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因此调解一般不涉及诉讼费用的收取。然而,如果当事人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来确认调解结果,法院会按照减半的
    2024-07-30
    200人看过
  • 诈骗案件中的民事赔偿问题解析
    诈骗案件涉及到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申请民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诈骗案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诈骗案件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06
    33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司法解释具有溯及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身没有溯及力, 但作为程序法的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力。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司法解释具有溯及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身没有溯及力,但作为程序法的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力。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 民 事 诉 讼 法 司 法 解 释 的 溯 及 力民事诉讼的送达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素材所述,送达主要是要遵守三大法则:正当程序原则、参与原则和充分、合理性原则。这些原则是送达诉讼文书的具体标准,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适当的送达形式,应被适当地加以利用,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当事人进行送达以通
    2023-09-16
    126人看过
  • 房产确权诉讼费用收取问题详解
    一、房产确权诉讼费用收取问题详解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房产确权的诉讼流程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2023-07-30
    13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权归属问题解析
    起诉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一)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
    2023-07-01
    23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问答:有关诉讼时效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民事诉讼时效规定如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权利的行使应受时效的限制,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吗民事诉讼时效并不是两年,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为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11
    242人看过
  • 征地农民的户籍问题解析
    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第十二条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是各级政府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因地制宜,拓宽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置,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第十三条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兴办企业和发展第三产业,统一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需要用工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通过上述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第十四条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的,应提出申请,并与农村集
    2023-07-04
    2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问题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一、和男方起诉离婚要夫妻双方到场吗起诉离婚需要双方都到法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二、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
    2023-03-24
    399人看过
  •  重新考虑诉讼费的收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重新审理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无需承担,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无需承担。但以下情形除外: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分 析 : 根 据 素 材 , 再 审 诉 讼 费 的 收 取 需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再审诉讼费的收取需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再审案件的原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
    2023-09-10
    480人看过
  • 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探析
    【内容提要】本文就《国家赔偿法》的颁布与实施以来,在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问题在理论在实践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总结,从七个方面对基层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发现的问题作了粗浅的探讨和思考:在审理确认案件中,应通过什么程序进行确认,笔者提出不能单一适用行政诉讼程序,或单一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应建立一部单独适用赔偿确认的程序;在审理确认案件中,确认案件的结案方式上认为基层法院在确认基层法院在确认案件立案前可以与请求人和解,在确认案件审理中也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后不但会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会降低司法成本,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和利用。关于民事诉讼、行政司法赔偿的归责问题,建议确立以狭义的“违法原则“为主,过错等其他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关于合法强制措施赔不赔的问题从考虑现有司法环境与判决即判力等方面认为不适用国家赔偿;关于查封、扣押、财产保全、执行案外人财产的适用国家赔偿
    2023-05-22
    4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解决民事争议问题诌议
    从严格意义上讲,使用“行政诉讼解决民事争议”这个命题并不十分妥准,因为,1?行政诉讼从性质上讲,其解决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所触及的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和作为原告的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和被管理的这一地位不平等的法律关系,而民事争议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争议,其依法应经民事诉讼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2?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两种不同范畴的程序可以同时进行的只有行政诉讼了诉讼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进行。对诉讼法的充实和发展,其基本着眼点应该是使诉讼程序更加符合诉讼活动对诉讼效率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法理性的基础上,诉讼效率越高的诉讼程序应该是更加合理和科学的程序,也更加符合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社会实践决定法律关系发展的基本法理观。因此,考量行政诉讼是否可附带民事诉讼或一并审事民事案件时,在符合一定法理的基础上,应从是否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彻底解决
    2023-06-06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费
    词条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更多>

    #交通费
    相关咨询
    • 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难问题分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追薪难分析1、诉讼主体的不确定。建筑领域中各种层层转包的不规范行为,使农民工不知道应找谁要工资,而没有明确的被告,必然导致农民工在进行诉讼时所面临的困惑。《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定书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是终局程序,而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都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又是实行二审终审制,这样会使
    • 民事诉讼交通费和误工费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1、误工是要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解析民事中的虚假诉讼现象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9
      民事虚假诉讼的特征: 1、虚假诉讼多发于涉财产案件,一般数额巨大。当事人往往为了相当可观的利益,不惜采取违法手段。 2、虚假诉讼当事人之间关系密切,往往存在乡邻、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要通过诉讼实现非法目的,需要当事人各方密切配合,这种特殊关系为双方串通进行虚假诉讼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 3、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已事先合谋串通好,且具有特殊的关系,法官很容易在较短时间内“促
    • 公司解散诉讼适用法律问题的解析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
    • 合同纠纷问题民事诉讼法解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多样,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