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关精神病院的女子获赔5万余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8:15:43 133 人看过

经过6年的马拉松式官司,49岁的吴某真近日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证明不是精神病人,而强制治疗她22天的精神病医院则被判赔5万多元。

2003年9月13日,因为血泌乳素高,吴某真到厦门市第一医院治疗。

10月21日,由于对出院的时间安排上存在分歧,她和医务人员发生激烈争吵,当时情绪激动的她甚至骂护士是婊子。

厦门市第一医院怀疑她得了精神分裂症,于是联系了专业治疗精神病的仙岳医院的医生前来会诊。

当天下午,在综合了仙岳医院的会诊意见后,厦门市第一医院为吴办理了转到仙岳医院治疗的手续。

吴不愿去仙岳医院,保安来抓她的时候,正在医生办公室的她拼命反抗,手不小心拉倒了心电图机,把机器摔坏了。

吴的丈夫闻讯赶到仙岳医院,起初不肯在入院单上签字。但仙岳医院一位医生对我老公说,你老婆砸坏了第一医院的心电图机,如果你不签字,说你老婆是正常人的话,你们要赔几万块钱。吴告诉记者,听医生这么说后,她丈夫才签字同意她住进仙岳医院。

转入仙岳医院后,医院对吴使用了抗精神药物、激素等进行治疗,还把我绑起来,然后捏着鼻子灌我吃药。

在仙岳医院治疗了22天,花了几千元医疗费后,在吴的丈夫的一再要求下,仙岳医院为她办理了出院手续。医院的出院诊断为:肾上腺素皮质机能减退所致精神障碍。

吴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却被送进仙岳医院治疗。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她被许多人认为是精神病患者。我也因此失去了工作,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吴说。

2004年12月28日,经吴某真申请,厦门市医学会对此案作出鉴定,认为两家医院诊断正确,不属于医疗事故。

吴对上述鉴定结果不服,于2005年12月29日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两家医院,索赔各项损失21万多元。

此案历经一审、二审,以吴败诉告终。

法院的判案理由是,根据厦门市医学会的鉴定,两医院在此案中诊断正确,没有违反诊疗常规的行为。吴某真要求两医院赔偿,没有依据,因此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此后,吴开始四处上访申诉,终于引起厦门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当地一些律师被召集起来分析此案,与会者看法不一。最后,有关部门指定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杨某毅律师为吴某真提供法律援助。

此案已经终审判决,想通过申诉让法院重审,必须有新的证据。杨某毅接手这个案子后,发现厦门市医学会对此案的鉴定在关键性问题的表述上比较含糊。他觉得此案要翻案的话,只有走司法鉴定这条路。因为,相对于由医生为医生的行为做鉴定的医疗鉴定而言,司法鉴定更有公信力。

2007年3月16日,受吴某真的委托,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作出鉴定,认为当时仙岳医院诊断吴某真精神病的依据不足。

杨某毅据此要求法院重审此案,但两家医院都不认可这个鉴定结论。为此,2008年7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医患三方都能认可的上海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做最后的鉴定。鉴定结果也认为,仙岳医院当时诊断吴某真精神病的依据不足。

厦门中级法院最终采信了上海方面作出的这份司法鉴定,认为吴某真没有精神病,要求强制治疗其22天的厦门仙岳医院赔偿吴误工费630元、医药费3432.7元、交通费350元、工资收入损失21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总计58512.7元。

杨某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个案件暴露出两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医疗鉴定能否保证其公正性和公信力,二是对精神病人的判定如何规范化。据杨某毅透露,仙岳医院对吴某真是否患有精神病,其实是存有疑问的,可是该院却在没有确诊的情况下将其当成精神病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治疗。

洗澡被窥致精神障碍女子获赔四千余元

洗澡时被男子窥视,之后便常常惊慌,难以入睡,出现精神障碍。受到伤害的陈女士(化名)将窥视自己的男子李先生(化名)诉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李先生赔偿陈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4056.14元。判决生效后,李先生始终拒不履行义务,陈女士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女士和李先生是同住一院的邻居。2008年10月3日,陈女士在该院一房屋内洗澡,突然屋门被李先生打开,致使陈女士受到惊吓,后被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建议休息一个月。

陈女士称,该洗澡间已经用了七八年了,一直是她和她妹妹家使用。洗澡时开着灯,并把门用绳子绕在钉子上固定好了。李先生闯进来时门被完全打开,绳子也给拉断了。陈女士认为,李先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故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和误工费2056.14元,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李先生则辩称,他根本不知道那是洗澡间,以为是装废品的杂物间,所以就顺手打开了门,但只开了一条小缝,听见有人喊就赶快关上了。李先生仅同意全额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只同意赔偿500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女士在洗澡过程中,李先生作为陌生男性打开洗澡间的门,无论其是否系故意,是否实际看到了陈女士,该种行为均系对陈女士人格的不尊重,应认定为是对其隐私权的侵害。且陈女士在此事件后经常惊慌,难以入睡,精神痛苦,李先生对此也予以认可,因此可以认定此事对陈女士造成了不良后果,李先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法院依据李先生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对李女士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等,依法判决李先生赔偿陈女士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56.14元。

判决生效后,李先生拒绝履行义务,陈女士已于近日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的规定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3-03-26
    351人看过
  • 被精神病人砸死家属获赔47万
    据报道,江苏无锡的过某与妻子生有两个女儿,日子过得幸福而甜蜜。2010年5月14日,向来话不多的同村村民汤某突然用钝器击打过某妻子头部,致其因颅脑损伤死亡。4天后,派出所接一村民报案称村里河内发现一具男尸。经检查,男尸竟然是汤某。一方面,女主人无辜丧生,过家遭遇飞来横祸,过家父女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汤某妻子及其儿子赔偿损失48万余元。另一方面,汤某的妻子及儿子认为汤某已死亡,拒绝赔偿。审理中无锡市滨湖法院了解到,案发当日,派出所接报案后,当即立案并决定对汤某刑事拘留。发现汤某尸体后,派出所以过某妻子被汤某砸死、汤某已溺亡为由撤案。汤某妻子陈述中反映,汤某是精神病患者,案发那段时间,汤某正处于发病期。另外,汤某兄弟及村民也证明汤某确有精神病发作迹象。法院认为,过某的妻子死亡,死者家属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汤某为侵权人,有遗产,其妻子和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其遗产未表示放弃继承,故应在所继承遗
    2023-06-06
    439人看过
  • 夫重婚妻获万元精神赔偿
    今年4月,刚出狱的阿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阿丽要求阿源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共同房产归阿源所有,阿源补偿阿丽4万元;阿源给付阿丽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儿子由阿源抚养,阿丽每月支付250元抚育费至其年满18周岁止。法官释法:四种情形可索精神损害赔偿据禅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介绍,根据《》的规定,对方有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四种情形是: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如果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在方面可以优先照顾无过错方。
    2023-06-11
    302人看过
  • 男子被当作杀人犯错关5年获赔11万
    这是国家赔偿金115149.32元。法官温和地说。75岁的老父亲周某华接过钱,数钱的手黝黑,爆裂着青筋。34岁的儿子周某相看着父亲,想笑,表情却像是在哭。这是6月10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办公室。周某相是个曾经的杀人犯。这11万多元是他被关押了1804天、并最终证明是错案之后,国家司法机关给予他的赔偿。从1999年的2月11日,到2004年的1月19日,5年间,周某相被当作一起抢劫杀人案的主犯,辗转关押在蓝田看守所和西安看守所。在被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死刑后,脚戴重刑犯铁镣的他,曾无数次恐惧地想象自己被押赴刑场处决的情景。2005年1月7日,经过数次退回补充侦查,蓝田县公安局仍然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周某相杀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周某相也因此彻底获得了自由。同年底,西安市中院和西安市检察院作出了共同赔偿决定书,确认周某相抢劫杀人案是错案,决定赔偿周某相115
    2023-06-06
    163人看过
  • 女子怀孕后休假被开除起诉获赔3万余元
    2002年,戴某到某珠宝公司设在武广的专柜任营业员,2007年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戴某被聘为店长。2009年9月,医生建议前来进行孕检的戴某休息一个月,她便通过电话向公司请假。之后两个月,戴某又接受医生建议休假未上班,后于次年1月产下一女。同年3月,公司突然发来通知函,称戴某自2009年10月起未办理请假手续和工作交接,擅自离岗长期旷工,故根据公司制度将其开除。2011年8月,戴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请假至开除期间的工资22050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650元,获部分支持。后公司不服,向江汉区法院起诉。一审法院查明,公司《工作执行手册》中明确要求员工在休假前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否则视作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日视为自动离职。法院认为,该手册内容具有合法效力,故判决公司支付戴某病、产假工资共7606元,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判决后戴某不服,上诉至武汉中院。二审法院认
    2023-06-09
    88人看过
  • 女司机被精神病男狂殴无法获赔
    近期,一名男子在518路公汽上殴打女司机,一位热心的大学生勇敢地挺身而出,制止了这位乘客的暴行。司机报警,警察带走一名较胖男乘客,司机躺坐在座椅上,乘客滞留半个多小时。经核实,该男子患有精神疾病。据518路车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当日下午1点43分,518路司机丁某某驾驶公交车驶入丁字桥公交站时,一名男子上车,拿一个小本子在她眼前一晃。丁红华便指着投币箱请他投币,没想到,这名男子猛然冲进驾驶室,拉住丁红华的头就打。前面的吵声惊动了在后面坐车的大学生胡同学,他冲上前,一把制止住这名男子。谁知该男子挣脱后又扑向司机猛打,女司机无助地用双手紧紧抱住头。车上乘客见状报警,两民警赶到现场将打人男子带到派出所。民警上网查证该男名叫陈某,现年31岁,曾8次在水果湖、常青花园、徐东大街、友谊大道中百超市、大智街、水塔街等地打人闹事,均被派出所收审,事后都无奈释放。司机到医院检查为轻微脑震荡,目前无大碍。该女司
    2023-04-26
    299人看过
  • 精神病人住院期间走失医院被判赔偿7万多元
    一名精神病人住院期间走失以致被宣告死亡,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精神病医院管理不善有过错,应赔偿7万多元。南宁市的邓女士在2000年5月9日将丈夫陶某送至良庆区的一家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并与医院签订了一份《病人住院协议》,协议约定:住院期间陶某引起的一切意外事故(除医疗事故外),均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在住院11天后,陶某趁医院拆除围墙、人多杂乱之机,从医院出走。之后,医院多次外出寻找,邓女士也在媒体上刊登寻人启事,但仍无陶某的音讯。多方寻找无果后,邓女士向法院提出宣告陶某死亡的申请。法院于2005年7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宣告陶某死亡。随后,邓女士向良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对陶某的死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病人住院协议》为医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主要条款免除院方责任,该协议应为无效合同。医院既然收治陶某,就有对其进行管理的义务,所以院
    2023-06-08
    207人看过
  • 海南精神病少女抢40元判10年坐牢2年获赔11万
    少女曲折的回家之路2010年1月19日,本报《乐东一少女抢劫40元被判10年》率先对乐东女孩阿珠抢劫入狱一案进行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下简称乐东法院)一审查明,2009年6月21日晚上,阿珠在莺歌海镇海新街游逛,发现邻居69岁的老陈正坐在自家门前台阶上乘凉。阿珠直接从老陈身后走进客厅,从床铺上抓起老陈的长裤找钱物。老陈发现后冲进客厅里与阿珠争抢裤子,被阿珠用手抓伤左手掌背及左中指。而后阿珠从长裤袋中搜出40元逃离现场。乐东法院认为,阿珠入户采用暴力,当场劫走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决阿珠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0年11月16日,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认为,阿珠在此次作案时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和精神分裂症,对本次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二,阿珠目前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和精神分裂症,目前
    2023-04-25
    476人看过
  • 精神病人持斧砍人死者家属获赔21万元
    近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精神病人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及其监护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1万余元。2012年11月7日,沈某因精神病发作从家中持一把其父做木工所用的斧头,窜至邻居李某处,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用斧头击打正在制作蜡烛的李某头部,致李某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患病期,案发当时,受精神病性症状支配,丧失辨认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连城县公安局具此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沈某故意伤害一案。受害人家属无奈,将沈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沈某的行为属于在精神病患病期间,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其行为已践踏了他人的生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依法应对受害人家属的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因沈某是精神病人,无民事
    2023-06-07
    335人看过
  • 女子“被小三”获判赔15万精神赔偿属个人债务
    所谓丈夫名字是假的、身份证是假的、结婚证是假的,甚至连公婆也是临时演员见过父母、拿了结婚证,阿玲从来就没有怀疑过眼前与她生下儿子的俊杰不是她的合法丈夫。可是,真相总会大白:男子早在2006年就和别人结了婚,还育有两个女儿。她所见到的男方父母,竟然是他请来的临时演员;所谓的结婚证也是买来的假证;俊杰也是假名!这场狗血闹剧发生在广东佛山市顺德,男子因为重婚罪,最后判刑七个月,而被小三的阿玲,也成功索赔15万元。喜剧开场:婚姻初看还挺幸福2009年,20岁的阿玲认识了自称未婚的俊杰。很快,阿玲就被俊杰打动,坠入爱河。双方感情渐渐稳定之时,阿玲提出要见家长。俊杰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有一天,阿玲和俊杰在顺德大良步行街逛街时,巧遇俊杰的父母,双方聊得很开心。不过,俊杰后来告诉阿玲,父母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为了不刺激有心脏病的父亲,没法再带阿玲正式见家长了。又过了一段时间,阿玲发现自己怀孕了,便不
    2023-04-23
    52人看过
  • 男子为小三离婚被判支付妻子精神赔偿金5万元
    男子婚后出轨与小三同居,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妻子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法院支持。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近日对该起离婚诉讼案做出一审判决,丈夫应向妻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经查明,向某与廖某经人介绍后相识,1991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随后生育了两个小孩。2005年起,向某与廖某到新疆打工,之后由于廖某需回家照顾小孩,两人聚少离多,感情渐渐疏远,向某很少回家看望妻儿。廖某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向某在外面结识了一个同乡女性,并与其保持着不正当两性关系。2011年,向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廖某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表示只要向某回心转意,愿意继续一起生活,但廖某的一厢情愿未能挽救这段失败的婚姻。之后向某先后五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考虑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于2013年4月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同时告知廖某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2013年底,廖某向彭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某
    2023-04-22
    487人看过
  • 合肥少女毁容案:获赔残疾赔偿、精神抚慰180余万
    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22日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侵权人陶某某赔偿受害少女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等共计180余万元人民币。得知二审宣判结果,周岩抱着判决书,一言不发走出法庭。据合肥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周岩与陶某某为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陶某某遂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8时许,陶某某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面部及身上并点燃,周岩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周岩面颈部、耳部、双前臂及手背等多处烧伤,周岩在住院期间做了一次气管及创面切开手术,四次自身取皮植皮手术以及背部安装扩张器手术。经司法鉴定,周岩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法院判决陶某某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0元,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执行,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因此案中的侵权人陶某某的父母的公务员身份,其曾被标
    2023-06-05
    268人看过
  • 女子被避雷针砸伤状告侵权人获赔6万余元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刚抬脚走出楼栋门,岂能料到此时竟会有一根避雷针从天而降把自己砸伤。因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伤者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张蔷、吴龙分别赔偿原告王应兰40054元、26703元。2014年6月4日下午四点,王应兰像往常一样准点下楼去接孙子放学,谁知刚走到楼栋门口,只觉眼前一黑,一根庞然巨物从天而降狠狠砸向地面。王应兰躲避不及,造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家人闻讯后慌忙将其送往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治疗,王应兰为此共住院33天。避雷针的安装原本是非常牢固的,又岂会突然掉落。原来,家住该楼栋顶楼的张蔷为在其露台上搭建一个阳光房,便以每平方米300元的价格将阳光房发包给开不锈钢店的吴龙制作,而吴龙本人并没有获得电焊工资格证书。吴龙制作好阳光房的架子后便准备安装,因受楼顶避雷针阻隔多有不便,张蔷便叫吴龙将避
    2023-06-07
    447人看过
  • 丈夫出轨,妻子获5万精神损害赔偿金
    发现丈夫与其他女人同居生子后,王女士告上了法院。中院终审判决双方离婚。王女士除获得1万元补偿款外,还获赔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王女士与丈夫池先生1984年结婚,婚后生有4个子女,长女已经成年,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很多年。但他们2000年到北京发展后,开公司发了财的丈夫对她越来越冷漠,经常不回家。经过调查王女士发现,丈夫已与其他女人同居。一开始,王女士还试图挽回丈夫,但几经协商都未见丈夫好转。伤心的王女士随后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一审法院开庭时,池先生同意离婚,由王女士抚养孩子,并表示愿意给付王女士补偿款1万元。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她提供线索称,池先生与他人同居,并在医院生有一子。王女士以此坚决要求池先生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二中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王女士的申请,到医院调取了与池先生同居的第三者的产科病历,病历中家属一栏有池先生签字,并注明与产妇关系为夫妻。二中院认为,池先生婚
    2023-04-26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3-29
      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的规定具体如下: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2、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 被精神病院关进精神病院应付法律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这个就比较复杂,监护人有没有起到监护的责任和被关有无关联,等因素而定。
    • 女孩被撞成精神病精神病女工伤如何获得精神抚慰金的补偿由谁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工伤没有精神抚慰金的补偿,不存在谁承担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
    • 正常人被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被精神病)是否违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关键在于出发点父母是你最亲近的人医院也不是免费的自己知道缺点所在为什么不改变是你适应社会环境
    • 精神病A在精神病院被精神病B打伤能否走医保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精神病A在精神病院被精神病B打伤能不能走医保,应当有打人者及医院进行赔偿,按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