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中的代位追偿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20:43 337 人看过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二)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债务中的代位追偿的优先追偿分别是什么

(一)债务中的保证人优先追偿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债务中的代位追偿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

代位追偿需要的材料:

(一)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二)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

(三)交警下发的事故认定书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法律中规定什么叫代位追偿权?
    法律中规定代位追偿权指的就是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力。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2023-08-18
    374人看过
  • 债务代偿人是否有追偿权
    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是债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同时担保人的追偿权就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有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从而可以得出,担保人就是对债务人有债权,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的权利,无债权的,就没有要求偿还的权利。一、缓刑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
    2023-03-08
    211人看过
  • 代位求偿纠纷如何列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代位求偿纠纷如何列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起诉书要载明被告人,而被告人就是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
    2023-04-18
    315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处理途径包括代位追偿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四)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债务纠纷处理途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当发生个人债务纠纷的时候,处理途径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申请支付令等解决方法。当事人可以根据个人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处理途径。如果自身的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我国《民法典》第73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
    2023-06-22
    150人看过
  • 保险事故中的责任方代位追偿
    无责代位次年不算出险,不会影响保费。代位求偿是一种保险公司代替投保人追偿的服务,对于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车损险事故,如果全责方拒不赔偿,无责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利,先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再由保险公司向全责方追偿。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司解决。没有车损险不能代位追偿吗一、没有车损险不能代位追偿吗1、没有车损险一般不能代位追偿。车损险不是强制保险,可以不买车损险的,但是如果车被人家撞了或或者损坏的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保险里只有强制险是必须保的,负责范围只是三者,也就是对方车和人的损失,而且是有限额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2023-07-02
    178人看过
  • 赌债欠条在债务追讨中的地位如何?
    赌债是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赌博。贷款人知道借款人以违法行为借款的,其借款关系不受保护,双方都可以因其非法借贷活动而受到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债欠条怎么证明首先需要明确,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实际情况存在实质上是赌债但形式上却以一般债权的方式表现的情况,这将取决于所拥有的证据来证明了。因此,首先要看借条上约定的内容,如果明确写明因赌博欠款则属于赌债无疑;如果从内容上无法看出属于赌债,当时的人证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佐证,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实践中,应当尽量让证人出庭作证,效果更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2023-07-01
    337人看过
  • 代位追偿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同等责任不能用代位追偿,在车险当中,代位赔偿时赔付额度与被保险人自己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保额相关。只有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且三责方怠于赔偿,才能向本方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赔偿的请求,并依法将追偿权赋予本方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代位追偿条件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追偿权;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60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
    2023-07-06
    412人看过
  • 代位追偿定义
    第三者
    代位求偿权,是指因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追偿并不会影响纠纷事故本身各方的责任比例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只是权利方将索赔权利转让给代位方进行索偿活动,并不会对被索偿方造成特别的影响。举个例子,假设B已经对自己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在一起交通事故中A对B的车辆造成了损害,那么因为该起交通事故,B同时获得了要求A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权利和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偿的权利,如果B选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则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后,就享有了对A代位追偿的权利,这个权利的范围应当小于或等于保险公司对B赔偿的金额范围。所以侵权人在事故中只用承担一次侵权赔偿责任,不论是直接向被侵权人赔偿还是被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并不会影响其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如果被代位追偿怎么处理1、如果被代位追偿,是需要履行相关代位赔
    2023-07-07
    322人看过
  • 代位权执行能否追加夫妻债务
    一、代位权执行能否追加夫妻债务代位权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能够被追加到执行中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如何行使代位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已到期债权的行为影响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2023-04-21
    371人看过
  • 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否一致?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否一致?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代位追偿和代位求偿是否一致?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代位求偿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实践中,很多人经常将两者混为一谈。关于追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交强险解释》)第十八条明确了无证、醉酒等情形下保险人向侵权人的追偿权。《交强险解释》第二十一条则明确了多车碰撞碰撞情形下保险人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侵权人的追偿权。另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追偿权。而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该条明确保险人代位求偿的对象是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
    2023-06-16
    342人看过
  • 代位追偿权在车险赔付中的应用
    某公司于2002年3月将其单位一辆京华大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自燃险。客车于同年9月在某路段正常行驶时,为躲避同方向行驶一骑车人,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逆行,与对面驶来一金杯车相撞,两车均受损,金杯车上2人受伤。经当地交通部门裁定,被保险方与骑自行车方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各承担50%的经济损失,金杯车方无责任。该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京华大客车车损90000元,三者方的金杯车车损40000元、拖车费1800元,另有金杯车上两人受伤医疗费30000元,损失共计161800元。但是,被保险人提出因骑自行车方确无赔偿能力,无法赔付其应承担的50%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能否赔偿事故全部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认为依据《保险法》的四十五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力的规定,可以对本
    2023-07-02
    444人看过
  • 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的可以追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七百零二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贷款人不还担保人被起诉如何处理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被起诉的,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被起诉的,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
    2023-03-12
    463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追偿权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债权人代位求偿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追偿权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二、代位求偿权的实现条件1、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
    2023-04-03
    469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垫付问题
    代位求偿是指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请求,以享有代位求偿权。成立代位求偿权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而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请求。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需要自己垫付赔偿费用,而是享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2023-09-02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律中的代位追偿跟代位求偿有什么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0
      代位求偿权和追偿权的区别保险法上的追偿权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除了法律渊源不同以外,其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追偿权适用于交强险,其追偿对象主要是投保或应当投保交强险的侵权人(或投保义务人),是交强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而代位求偿权适用于商业险,其求偿对象是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并不是商业险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立法目的不同。追偿权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保险人的运营成本,避免谨慎守法的机动
    • 律师在代替代为担保的债务中,怎么向债务人追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3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8
      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的未来追偿权转化为既得追偿权。债务人自己清偿其债务,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因保证人努力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同样不发生保证人追偿权;但债权人将保证人担保债权赠予保证人从而免除债务人债务时,保证人则取得代位权有
    • 债务追讨公司代人追讨债务合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债务追讨公司只要有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 债务追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通过诉讼手段追公司债务包括下列相关风险:追债时间周期较长;阻力大;成本高;举证难等。公司可以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时申请支付令,减少时间成本,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