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有优先购房权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1 20:48:28 252 人看过

原告:汪x,男,38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陈x,男,38岁,某仪表厂职工。

被告:刘x,男,34岁,某医院医师。

被告陈x由境外兄妹资助购买了上海市xx路12号301室、302室商品房两套,一套与妻女居住,一套由父母亲居住。1990年,陈的父母亲因意外事故重伤,后因抢救无效相继逝世。由于医疗、丧葬等花费,陈x借债达3万余元。同年6月,因他人催讨甚急,陈x向中学同学汪x提出以302室抵押借款4万元,汪x表示同意借款半年,到期无力偿还则将302室作价出售清偿债务,双方于几天后办妥了抵押手续。

同年底,陈x因兄妹的汇款不足抵偿汪x出借数额,便与妻子协商后将房屋出卖给出价较高的刘x,但双方未办理纳税及过户等手续,刘x付款后着手装饰房屋作为结婚新房。

汪x得悉后向陈、刘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三人协商未果,汪遂向法院起诉

汪x诉称:两被告买卖已经抵押的房屋且未办理过户等手续,应届无效,被告陈x应以原购进价将房屋作价充抵债款,多退少补,这也是当时双方口头商定的。

陈x辩称:302室系自己与妻子共有财产,行为未经妻子同意而无效,况且并未与原告商量过以原购进价作价抵债,现同意还给原告4万元。

刘x辩称:自己不知道抵押一事,与陈x的房屋买卖是经过双方慎重考虑和多次磋商的,因此,买卖应该有效,至于过户等手续马上可以补办。况现在已装饰完毕,费用高达1.5万余元,再说自己年龄已大,举行婚礼时间已定,若要退出房屋,实在难以接受。

被告陈x主动提出适当补偿汪x利息损失,汪x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审判人员告诫刘x尽快办妥纳税及过户等手续。(采写/胡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
    一、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不能优先受偿吗(一)《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担保权人权利的行使与限制。在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管理人主张就该特定财产变价处置行使优先受偿权,管理人应及时变价处置,不得以须经债权人会议决议等为由拒绝。但因单独处置担保财产会降低其他破产财产的价值而应整体处置的除外。”(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条第2款:“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以上条文明确了破产清算案件中抵押权人就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担保财产首先应当用于清偿对应的担保债权
    2022-02-04
    468人看过
  • 民法典所有权优先抵押权吗
    一、民法典所有权优先抵押权吗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优先于抵押权。不动产所有人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
    2023-04-13
    90人看过
  • 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吗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抵押权设定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一、担保物权的取得方式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
    2023-03-20
    439人看过
  • 优先于抵押权的有什么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抵押财物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的担保,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担保可以优先于抵押权一、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什么不动产抵押生效要件是办理抵押登记。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的规定。二、抵押权生效要件应该是什么抵押权生效要件应该是:1、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同意实现抵押,抵押财产可以折价或者拍卖成半出
    2023-03-23
    222人看过
  • 抵押权人查封了房产是否优先
    查封后抵押权还优先。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人在取得执行根据后可以申请执行。抵押权人未取得执行根据的,法院可以依照申请查封人的申请,对标的物予以评估、拍卖。拍卖的价款要留足抵押权人应该取得的份额,差额留给申请查封的申请执行人。一、抵押权人如何保全担保物权诉讼中不会影响担保物权的效力,担保物权和诉讼保全可以并存,两者都是财产保全的方式。诉讼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担保人向法院提交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价值与被扣财产价值大体相当的担保,以便扣错时赔偿被申请人。主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解除保全担保等等。担保人的保证方式主要为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等。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针对起诉之前的保全
    2023-03-16
    3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优先权有吗?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优先权有吗?有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对法定优先权的防范及应对措施1、借款前加强调查。明确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证明,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机关调查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要求企业先行完税。2、谨慎估价,确认抵押资产净值。由于上述优先权存在的基础都是某种债权的存在,即债务人对优先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在估算和确定抵押物价值时,要剔除债务人对相关的优先权人负有的债务数额。3、关注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尤其重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借款人没有将房屋销售款项用于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二、土地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
    2023-04-18
    487人看过
  • 有抵押债权者优先偿还
    黄某1998年因病住院,由于医疗费数额较大,手头现金不够支付,黄某从朋友潭东处借了5000元,两人立下借据,约定借期为1年。黄某出院后,开了一个小店,为筹开店资本,黄某又从另一位朋友董辉处借了5000元。借款时,董辉要求黄某提供抵押,黄某提出以自己的两辆摩托车为抵押物,董辉同意。小店开张后,经营情况一直不好。期间,两辆作为抵押物的摩托车也在运货过程中遭到损毁。由于事先上有保险,两辆车使黄某从保险公司获赔5000元。考虑到小店难有盈利,黄某决定把小店关掉。恰好这时欠潭东的债务到期,潭东上门要钱,黄某将保险公司的5000元赔款悉数给了他。董辉听到风声,也来找黄某要求还钱,黄某提出摩托车已经损毁,眼下没钱。董辉向黄某指出还有保险金,黄某表示:保险金已给了潭东,潭东的借款在先,自然应该先还。两人各有各的理,争执起来,一个认为还债应以时间为准,谁的债务在先就先还谁;另一个认为摩托车是抵押物,因此而得
    2023-06-05
    243人看过
  • 民法抵押权债权谁优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抵押权和债权谁优先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二、抵押权折价是什么意思抵押权折价是指之间就抵押物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
    2023-05-06
    299人看过
  • 抵押权与优先权的区别
    一、船舶的担保物权包括什么船舶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从船舶的变价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的担保物权主要包括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1、船舶抵押权的概念。船舶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采取法定措施,从船舶的变价中优先受偿的权利。2、船舶优先权的概念。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上特有的一项权利,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3、海商法上的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也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与一般留置权不同的是,海商法所指的船舶留置权只限于造
    2023-04-12
    270人看过
  • 法律上抵押物优先于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同意动产被设立了质押权和抵押权,该动产同时又被留置的,留置人优先受偿,然后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一、留置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如下:产生留置权有: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有有关;3、债权必须在清偿期内到期。消灭留置权有: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而不是留置担保而被淘汰;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4、因失去占有而消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权从合同成立时生效吗是的。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
    2023-06-27
    155人看过
  • 权利优先级:抵押权 > 质押权 > 留置权
    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5
    2023-07-03
    185人看过
  • 抵押权没有注销还有优先权吗
    若抵押权登记已失效,则在期满之后便转变为普通债权,失去了原有的优先权利。此时,若该房产遭他人财产保全措施,则该担保人应按照法律程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以实现债务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5-03
    260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36人看过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谁更优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更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一、本人想卖房,和出租人不退出租赁协议怎么写如果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出售房屋的时候,承租人不签放弃协议,那承租人是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的,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如果承租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就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给其他愿意购买房屋的人。二、农村买房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买农村自建房签的协议无效情形有:(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
    2023-03-26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款优先权优先权抵押权谁最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在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中,一般工程款优先权在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 房屋抵押权优先于其他优先权利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房屋抵押权不能优于其他优先权。拥有房屋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在其后,也就是优先报销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税费后在一般债权人之间享有优先报销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偿还:一、破产企业支付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支付税金三、破产债权。根据上述规定,员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和税金对一般债权有优先偿还权。
    • 质押劝人优先抵押权人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0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 留质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 抵押房产有优先偿还权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有抵押的债权人是有优先受偿权。2、可将公司的股权抵押给他人,办理抵押手续才请联系我
    • 抵押权与债权优先抵押权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