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如下:一、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实施的意义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实施,医生在投保之后,所有的医疗纠纷责任都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医生、医院可以避免与患者、患者家属的冲突,100起医疗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调解成功90起。
当医生投保了医疗纠纷责任保险之后,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判断,依法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赔偿。医生免去了面对医疗纠纷的压力,可以更加专注于医疗,也有了更大的可能多点执业。患者也不必与医院、医生就医疗问题争执,保险公司会拿出相应的补偿方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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