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被判免刑的一审判决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01:02 370 人看过

自首免刑的一审判决书

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邢XX,男,1969年7月28日出生,河北省滦南县人,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原唐山***生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户籍所在地天津市蓟县,现住唐山市路北区。

2015年8月13日,因涉嫌犯受贿罪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21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6年2月15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取保候审。

2017年2月16日,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金**,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冀唐北检公诉刑诉[2016]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XX犯受贿罪,于2016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9月6日作出(2016)冀0203刑初8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邢XX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2016)冀02刑终611号刑事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XX,辩护人金**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1、2011年3月,被告人邢XX在担任**曹妃甸生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的财务审计业务介绍给**金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后收受该公司的回扣人民币6万元,归自己所有。

2、2010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邢XX在担任**曹妃甸生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李某2所送的两张购物卡(每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在指控的同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邢X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自己所有;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邢XX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

辩护人金*宾对公诉机关的定性不持异议,主要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邢XX犯罪情节轻微,所得6万元包含劳务报酬,与其职务便利无关。

被告人邢XX主动投案,构成自首。

且主动退还全部涉案款,无前科,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过,建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

1、2011年3月,被告人邢XX在担任**曹妃甸生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的财务审计业务介绍给**金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后收受该公司的回扣人民币6万元,归自己所有。

2、2010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邢XX在担任**曹妃甸生态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李某2所送的两张购物卡(每张面值人民币500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2015年8月21日,被告人邢XX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缴纳7万元涉案款。

上述事实,被告人邢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其主体证明材料等书证;证人高*山、李某1、李某2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邢XX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邢X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自己所有;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对于辩护人所提被告人邢XX犯罪情节轻微,所得6万元包含劳务报酬,与其职务便利无关的辩护意见,经查,有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邢X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将公司审计业务介绍给涉案会计师事务所,且收取回扣,数额较大,故该辩护意见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所提被告人邢XX系自首,且积极退赃,无犯罪前科的辩护意见,经查证属实,本院予以采纳,故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邢X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赵*

人民陪审员陈**

人民陪审员刘**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持刀抢劫自首的刑事判决
    抢劫罪的量刑起点是3年以上。如果有8个病例,起点是10年以上。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里说明的是“可以”不是“应该”,但在现实中,只要自首,一般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量刑时还需要考虑很多具体因素,比如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不负刑事责任。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怎么判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是否都能免死答案是:自首并非“免死金牌”。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怎么判,要看多种因素,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或者自动投案则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合理的酌情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
    2023-07-01
    154人看过
  • 自首后又翻供的被判刑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后又翻供的,原则上应以一审庭审结束前能否认罪作为自首成立与否的依据。具体认定应注意下列两种情况:(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在一审阶段翻供、二审期间又作如实供述的,二审法院不能认定自首。所以还是依照原刑罚来处罚。(2)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罪行,但在二审期间翻供的,二审法院不能改变自首的认定。因为,从改判的角度讲,一审判决既不存在认定事实的错误,也不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因而改判无据。另一方面,取消自首也无实际意义,因为上诉不加刑是原则,二审法院不能因此给被告人加重刑罚。打人自首至罪怎么判?打人自首一般根据犯罪情节和自首情节从轻处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
    2023-07-23
    403人看过
  • 什么是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一审刑事判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法对侦查、起诉、审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结论。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对被告人来说,是关系到生杀予夺、人身自由及政治权利等切身利害的决定书。什么是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人民检察院,不送给家人。
    2023-07-20
    315人看过
  •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陈述的事实
    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成立要以事实为基础。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其次,重点写法院查明的事实。这一事实,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所以要遵循忠实于事实真相的原则来写法院查明的事实。具体说来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叙写犯罪事实的内容,要写明犯罪事实的七个要素,犯罪事实要写全面,反映案件行为人犯罪行为事实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结果必须周全。有的时候还要写上被告人的事后态度、表现。关于时间,要求精确,根据时间本身可以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可能的案件,要具体写出年、月、日、时;关于地点,要写得确切,不要把相似的地点名称搞混淆,特别是作案地点的详细地址一定要写得精确;关于动机,应当把犯罪的真实动机即真正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写清楚;关于目的,这一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必须是犯罪行为人心理状态中所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关
    2023-06-06
    202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二审刑事判决书
    一、概念及作用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重新审查后做出的书面结论。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和181条的规定就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的全面审查。正确的维持原判,错误的予以改判,这样可以有效地纠正一审刑事判决所发生的错误,以期达到准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保护无辜。同时,它也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基本结构与一审刑事判决书相似,也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由于二审法院除了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全面审查外,还应针对上诉理由或者抗诉理由正确与否作出回答,所以在内容和写法上与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有很大区别的。(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2023-06-11
    120人看过
  • 捅人一刀自首怎么判决?
    一、捅人一刀自首怎么判决?捅人一刀自首是可以对此从轻处理或者是减轻处理。故意杀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免除处罚。二、有自首情节,应该怎么处理?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
    2024-01-29
    448人看过
  • 打架自首会被判刑么
    一般打架若没参与不负有法律责任,但是若是帮助打人者望风、指挥、甚至积极怂恿策划的,属于共同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打完架,受害者奄奄一息的而我方没有尽到基本救治义务的,也有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责任。一、治安处罚法打架斗殴的定性标准是什么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一般的斗殴打架属于民事案件,在没有构成轻伤的情况下,对参与斗殴打架的这些人进行治安处罚。可斗殴打架如果已经导致其中有人的伤情级别是达到了轻伤以上,此时打架就变成了刑事案件,主要责任人是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有一方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以下伤害,则是民事案件,公安局一般会出具不予立案的通知,持不予立案通知书到法院起
    2023-03-11
    276人看过
  • 吸毒一次去自首会不会被判刑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自首的认定是什么,怎样才算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可见,要认定自首,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自动投案;第二,如实供述。二、容留他人吸毒量刑:《刑法》三百五
    2023-03-06
    297人看过
  • 秦某盗窃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管刑初字第124号公诉机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郑管检刑诉〔201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秦某犯盗窃罪,于2011年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秦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8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秦某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惠发新城A座5楼513号浓情婚纱摄影室上班时,趁人不备之机,将被害人詹某存放在该房间铁皮柜内的一台黑色联想牌笔记本电脑盗走,并藏匿于惠发新城B座16层平台砖块的夹层内。经估价,该电脑价值人民币1700元。现赃物已追回并发还。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辨认作案现场笔录,郑州市公安局管城第一分局扣押及发还物品、文件清单,郑州市公安局管城第一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出
    2023-06-11
    65人看过
  • 强奸罪一审判决书
    刑事责任能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高刑初字第48号公诉机关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x,男,汉族,1968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小学文化,个体经营者,住济南市,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3年8月9日被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济南市历城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清,**明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济南高新区院公诉刑诉(2014)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xx犯强奸罪,于2014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雷、卢*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xx及其辩护人刘*清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8月9日凌晨,被告人张xx违背妇女意志,在其家
    2023-06-03
    245人看过
  • 再审判决书(范文一)
    再审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判,审理终结后作出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刑再终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原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者裁定)。上述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写明提起再审的根据)。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被害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己审理终结。(概述
    2023-06-11
    4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一审程序再审改判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
    2023-06-13
    248人看过
  • 被告人孟军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孟军,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2月27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09年3月12日被新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新乡市看守所。辩护人张xx,河南贤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以新牧检刑诉〔2009〕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军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xx、晏xx、贾xx以被告人的行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群出庭支持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xx、晏xx及其诉讼代理人王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xx的法定代理人张xx,被告人孟军及其辩护人张xx、诉讼代理人王xx,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因本案附带民
    2023-06-11
    42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一审判决书九种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又称“主文”)是依照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定性处理的结论,应当字斟句酌,认真推敲。书写判决结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判处的各种刑罚,应按法律规定写明全称。既不能随意简化,如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简写为判处“死缓”;也不能“画蛇添足”,如将宣告缓刑的,写为“判处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2.有期徒刑的刑罚应当写明刑种、刑期和主刑的折抵办法以及起止时间。本样式系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模式设计起止时间的。如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起止时间表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从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之日起计算”;如系判处管制的,表述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关于对三类特殊案件判决结果的表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六)、
    2023-03-03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一审判决书中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第一,明确犯罪分子的罪行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执行机关,期限等。 第二,明确犯罪分子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给受害人一个说法,抚慰他们受伤的心。 第四,判决书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代表一个案件阶段性的终结。
    • 自首后又自首会怎样,一般会被判决取保候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4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
    • 刑事判决书和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1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的裁判制作的法律文书。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判决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 二审判决后如何自首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二审期间自首的认定应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两个原则。依法原则要求严格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首。所以,被告人在一审阶段总是翻供,二审如实供述的,二审法院不能再认定为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的,视为自首,影响自首认定的自首时间有限。即使行为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自首,
    • 重伤二级自首无谅解判决一审是怎么判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如果被告人是初犯、主动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获得谅解,存在判缓刑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