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个人信息是否犯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11:42 202 人看过

透露个人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行为。我国尚未制订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中没有相关的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管理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义务性规定,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也就缺乏了成立本罪的前提性法律义务。因为修正条款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因此,即便前述存在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行为,也不宜将其认定为犯罪。

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

研究发现,人为倒卖信息、手机泄露、PC电脑感染、网站漏洞是目前个人信息泄露的四大途径。

一是人为因素,即掌握了信息的公司、机构员工主动倒卖信息。

据《北京晚报》报道,2015年3月份,6名在京的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因非法买卖大量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总计多达200余万条,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当庭受审并认罪。

被告人之一杨某高中文化,今年25岁,从内蒙古鄂伦春来京打工。据他称,2011年他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上班,发现公司掌握大量家长信息,就偷偷拷贝了一些准备出售。杨某先后在至少3家此类机构干过,获取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总计200多万条。杨某在网上分批出售信息,共获利1万余元,平均每条信息5厘钱。

另一名被告徐某,今年37岁,硕士文化,因2011年创业开公司需招收学员,正好收到一条称有学生家长数据的短信,经联系后,便花了2000元从杨某手中获取了理工大附属小学等海淀7所小学学生家长的信息。之后他找短信代发公司,以每条5分钱大批量群发垃圾短信,每年能增加25%的招生量。同时,他加价到2万元的价格将部分信息卖给同行。

二是通过手机泄露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1、手机中了木马;

2、使用了黑客的钓鱼WiFi,或者是自家WiFi被蹭网;

3、手机云服务账号被盗(弱密码或撞库或服务商漏洞等各种方式);

4、拥有隐私权限的APP厂商服务器被黑客拖库;

5、通过伪基站短信等途径访问了钓鱼网站,导致重要的账号密码泄露;

6、使用了恶意充电宝等黑客攻击设备;

7、GSM制式网络被黑客监听短信。

三是电脑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网民在享受互联网来的便利、快捷功能的同时,不经意间感染了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造成个人隐私、重要信息泄露。如轻信假淘宝、假机票等购物被骗。

四是攻击者利用网站漏洞,入侵了保存信息的数据库。

从2014年网站安全的攻防实践来看,网站攻击与漏洞利用正在向批量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网站安全直接关系到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商业机密、财产安全等数据。攻击者入侵网站后,一般会:

篡改网站内容,植入黑词黑链;

二是植入后门程序,达到控制网站或网站服务器的目的;

三是通过其他方式骗取管理员权限,进而控制网站或进行拖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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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3日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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