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租赁合同的责任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6:14:59 58 人看过

租赁合同属于我国民法中典型的有名合同之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将租赁物(常见的是房屋、大型设备等)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既可以由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一方提供后,双方再进行商量敲定,也可以直接由双方协商一致主要条款后订立,其余细节待后期签订补充协议。应当注意的是,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并不意味着双方的租赁合同中只要约定超过20年的就整个合同无效,假设双方约定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5年的,那么仅仅是指合同这一项条款的约定超过20年的部分(5年)是无效的,法律只承认你们的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的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也不妨碍你们的租赁合同20年到期后再接着续订。

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赁物是不动产和动产。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3、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1款)。融资租赁合同未作限制性的规定。

4、在传统的租赁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5、在传统的租赁中,租期届满,出租人收回租赁物,而对于融资租赁,则依照约定有三种情况:一是返还;二是续租;三是归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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