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00:11 65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中,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允许对妇女有任何歧视。

妇女嫁入男方所在村要优先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对于妇女嫁入时已经完成延包工作的,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办法,应在“小调整”时统筹解决;如当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则出嫁妇女的承包土地应予以保留。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要处理好离婚或丧偶妇女土地承包问题。

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原居住地应保证其有一份承包地。离婚或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还没有为其解决承包土地的,原居住地所在村应保留其土地承包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豫小寨杨村多措维护妇女土地权益
    河南省漯河市高新区后谢乡小寨杨村有土地320亩,人口1600人,是典型的近郊行政村。随着城市框架的逐步拉大,加之区位优势,该村妇女出嫁不出村的现象日益严重,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针对这一情况,该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统一思想,因地制宜,切实保障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该村不但出嫁不出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而且下岗失业女工也分到了土地。一、寻找依据,统一思想小寨杨村22名出嫁不出村的妇女,曾一度为了维护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四处奔走,她们的孩子面临辍学,老人无钱医病,家庭生活极其困难。2002年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立以来,就决定要为这些出嫁女撑腰做主,让她们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到应该享有的村民待遇。村两委班子成员首先认真学习《宪法》、《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读本,统一思想。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学习,并通过村里的广播向全体村民讲法律
    2023-06-07
    495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需要制度性保护
    近日,甘肃省一份关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查报告称:目前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已经不单纯是妇女权益问题,它涉及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农民内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在现有的社会保障程度以及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之下,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特别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护。这份报告在提到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时称:农村妇女婚姻状况的改变,对其享有土地权益产生了严重影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问题。农村妇女离婚后,土地往往仍依附于前夫,无法单独分出来;如户口移回娘家,夫家所在地将承包土地给再婚妻子,而娘家所在地也不给或无法落实其承包土地。大龄女青年、户口仍在本村的农嫁居妇女、离婚妇女难以单独立户批房。这份报告指出:土地稳定30年不变的政策,可能使婚变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造成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如,相关法律政策缺乏性别视角。一些法律政
    2023-06-07
    277人看过
  • 妇女能否在农村承包土地?
    法律规定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和拆迁费用补偿权受法律保护,与男性权利平等。妇女结婚、离婚等不影响其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土地征收或者补偿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因已婚男子在女子住所落户的,男子享有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
    2023-07-02
    139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有了政策依据
    2014年10月底,泸州出台了《泸州市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解决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方案》出台,让农村出嫁女、离婚、丧偶、再婚妇女土地权益保护有了政策依据。这一举措也在全省市州一级开了先河。一大早,由江阳区华阳街道妇联和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宣讲队就来到某某村12组,为当地妇女宣讲《泸州市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宣讲人员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举例说明,对《方案》政策进行阐释,让在坐的农村妇女都能听懂、吃透。江阳区华阳街道某某村12组村民雷XX:先我不晓得,今天下来跟我们宣传了我就懂了。拿我们家来说,我的儿媳妇离婚走了,户口在我们家,如果以后占(地)了,有分派的时候,农转非的时候那么她该得到什么我们就给她,我们不敢说不给她,这是她的权利,违反权利就要不得。政策利好,也让有两个女儿的村民邢XX吃了定心丸。《方案》明确规定,农村
    2023-06-06
    477人看过
  •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成为全国妇联今年维权
    记者日前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了解到,2007年协调组工作重点是要把农村妇女和女性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据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女性农民工权益突出问题,以维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体系。谈及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这位负责人指出,要加快土地承包法配套法规建设进程,指导各地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内容写入实施办法;加快制定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使用有关政策,确保农村出嫁妇女依法平等享有参与分配和管理的权利。同时,要继续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案件,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司法保护。要继续指导各地清理、修改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中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
    2023-06-07
    264人看过
  • 福建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和相关权益的保
    日前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要求,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和相关权益的保护。10日,福建省妇联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的这一办法作具体说明。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郭延说,办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办法还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未婚、结婚、离婚、丧偶为由,阻挠或者强迫农村妇女迁移户籍,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同时明确了受侵害妇女的救济途径。
    2023-06-07
    195人看过
  • 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由于城区开发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实施,渝北区与全市近郊区一样,农村土地矛盾比较突出,少数外出务工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得到合法保护,影响了务工农民在外务工的积极性,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由此受到一定影响,为此,依法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及其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工作日程,常抓不懈。一、基本情况及现状渝北区是重庆直辖市的北大门,所辖人口较多,统计资料显示,全区总人口90.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55万人,耕地面积42.23万亩,农民家庭承包的耕地面积41.58万亩,承包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8.46%,人均耕地0.789亩,人均承包地0.776亩。全区农村劳动力34.45万人,平均每个劳动力应承担的承包地面积为1.207亩,初步测算,农业的劳动只占农村总劳动力的64%,按照劳动量以此计算,渝北区农业的劳动只能容纳7万人农业劳动力,27.45万人农村劳动力就成了农业
    2023-06-07
    324人看过
  • 维护土地承包权益诉状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原告:XXX(身份证号)性别:X年龄:X岁民族:住址:XX省XX县XX镇电话:XXXXXX被告:XXX性别:X住址:XXXXXX诉讼请求:1:返还被侵占承包地,并清除被侵占承包地上的所有杂物;2: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3: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第三人:黄XX事实和理由:XXXX年XX月XX日,原告经发包方同意,与第三人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户的承包土地委托给原告代为承包经营合,XXXX年被告无视原告作为该地块合法承包经营者之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原告之承包地,将杂物堆放在承包地上,妨碍了原告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原告对物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交涉,但被告置之不理,并继续无理侵占该诉争土地,又经组、村、镇相关部门和组织调解,且被告态度恶劣,拒不执行。综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已经合法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被告不视原告作为土地承包经
    2023-08-10
    495人看过
  • 昂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不容侵害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权益涉法问题、征地补偿款分配矛盾比较突出,其中部分地区农村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利益受损严重,亟待通过立法、加强执法给予纠正。3月7日上午,昂毛——作为青海省惟一的一名全国政协女委员,在参加联组讨论会的间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这番话。昂毛委员介绍说,近年来,全国妇联系统受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相关经济权益受损害的信访案件比较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没有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配土地。二是部分妇女由于婚嫁失去土地,离婚和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更加难以得到保障。三是部分妇女无权平等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生活缺乏保障。四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遇到阻力。昂毛委员说,《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则第六条,第三十条、第五十四条都特别强调了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维护问题。但据地方法院、农业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的调查显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不明、纠纷解决途径不畅通是这一问题
    2023-06-06
    17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保护耕地维护农民权益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基本农田必须落实到地块、标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并设立统一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严禁地方擅自调整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摘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月1日发布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是2004以来中央就三农工作连续发出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再次重申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
    2023-04-24
    3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如何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我国将于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是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的过程中,一部分人虽然是农民身份,却因为“性别”和“新增人口”身份而不能得到承包地,成为没有土地以及确权证的农民。这样的状况下,该如何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李*英经过大量调研,给出的答案是: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要考虑社会公正!切实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权益,把握三个要点:一、土地确证应以农民身份为前提,兼顾土地的承包属性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身份在不断变化,一部分农民转变成市民身份,一部分农民依然保留农民身份。土地确权颁证,坚持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应以农民身份为前提,健全土地变更与退出机制。因婚嫁、收养、出生与死亡等法律事实和升学、参军、就业、服刑与劳教等社会事实,发生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的变更时,相应的土地权益也要依法在家庭内部变更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
    2023-05-03
    373人看过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遭受损害情况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遭受损害是指农村妇女因性别、婚嫁或婚变而导致土地承包权和相关经济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被征用后,妇女在分红及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权益也受到损害。从我们收集到的自1995年以来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91个案例来看,主要表现为外嫁女、农嫁非、招婿女、离婚女、丧偶女、性别歧视等几种。(1)外嫁女一是多数地方在土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分配政策,农村妇女出嫁后承包地仍然保留在娘家,造成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有些地方为了保护出嫁女的土地,制定了妇女出嫁时可以带走土地的地方法规,但由于传统习俗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女儿出嫁后不能再回娘家争地,否则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实际上出嫁女很难在娘家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二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后,由于不同地区甚至不同村庄之间的土地分配和流转方案不同,造成了农村妇女在婚姻的流动中失去了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为
    2023-06-06
    222人看过
  • 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等财产权利问题
    农村妇女在财产权利上,由于数千年夫权父权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婚前依附于父母兄长,婚后依附于丈夫公婆,常常没有独立财产权,导致其财产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分析原因大致有:1)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国家关于农村的土地在有些农村由于没有机动地,农村土地惯常做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导致农村妇女在结婚或者离婚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如离婚妇女土地承包权常常依附于公婆家,离婚后该土地承包权常常不能带走,离婚后生活的地方往往不能及时取得土地承包权,在离婚后到未重新分得土地期间,就丧失了最基本的生存资料之一土地。2)农村妇女的婚前财产权,应该包括农村妇女在婚前与父母兄长共同创造的家庭财产中应该享有的份额,而不仅仅指婚前嫁妆,如现实中,尤其是结婚时间短的部分离婚妇女离婚后,回到娘家,居然被娘家兄嫂嫌弃,甚至不给其居住。3)农村妇女的家庭财产地位问题。由于农村中传统夫权意识的影响,国家的关于农
    2023-06-07
    252人看过
  • 侵害农村妇女权益事件频出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亟需保护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单纯刚、任芳)近年来,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特别是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点问题。由于现有法律上的障碍,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但损害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建议,在新形势下,应该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效保护特定社会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张立勇代表介绍,当前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是农村妇女因婚姻关系变化而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收益权的情况非常严重。一是因婚姻关系变化使得农村妇女不能充分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些村组集体组织以妇女待嫁、出嫁、离婚、丧偶等为理由,无辜取消其原本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资格。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甚至规定,本村妇女一旦同外村
    2023-06-06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人征用土地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3
      农村土地承租人在征地时应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咨询专业人员,了解其应得的补偿金额,并与政府部门协商。谈判失败的,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其权利。
    • 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化解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怎样定义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5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 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原则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释义】本条是关于保护农村妇女承包土地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农村妇女在承包土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 维护土地承包权益诉状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等法律条款中可以看出,原告有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等权利,被告不得干涉原告依法进行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