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合同能否取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5:20:27 244 人看过

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不能撤销,但是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否有效

1、没有经过公证的合同,协议的内容只要真实合法,是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签字或盖章、摁手印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证明,有没有这样的证明与合同本身的有效性无因果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口头合同是指不用书面的形式,通过口头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应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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