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属于工伤范畴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8:03:24 447 人看过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脑梗属于工伤范畴吗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脑梗是否属于工伤,要按具体情况来决定。满足以下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之一的,就算工伤:第一、脑梗是否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产生的;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而产生的脑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小明与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关系的认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小明与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关系的认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是正确的。纠纷解决有以下步骤: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法律依据:《中
    2023-08-09
    202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争议怎么办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争议按照什么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和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最终由法院来进行裁判,按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07-21
    240人看过
  • 单位发病是否应该归属于工伤赔偿范畴?
    在单位发病是否算工伤,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此在单位发病是否算工伤,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在单位发病,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的发病,不能算作工伤。在单位摔倒算不算工伤在单位摔倒一般不算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
    2023-07-01
    25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工伤争议如何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时,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签订或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维权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如果被辞退如何要求赔偿被辞退的,可以通过
    2023-06-21
    427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罹患职业病的是否属于工伤
    一、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罹患职业病的是否属于工伤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的。因职业病的潜伏期较长,发现往往具有滞后性,不能因为发现的晚就剥夺了职业病患者的工伤权益。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义务,导致职工患上职业病,即使劳动关系解除,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由于工作的性质、条件或者职业活动所致,使劳动者患上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和控制,并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检查。3、当职工确诊为职业病后,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诊断证明、工作记录等。劳动保障部门将会进行核查和认定,确认该职工的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以及是否与工作有关。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
    2023-12-04
    470人看过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事项争议该如何维权?
    第一、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核定工伤待遇的。有关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结论、核定工伤待遇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结论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再依法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自收到结论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超过相应的期限,将丧失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第二、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当事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向市级劳鉴委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再次鉴定;也可以自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直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再次鉴定。省级劳鉴委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进行重新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超过相应的期限,将丧失再次鉴定的救济权利。第三、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工伤待遇争议的。工伤职工与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规定处理,即:双方可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实习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畴吗
    一、实习期间不属仲裁范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大学生朋友: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怎么维权: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当然,从实习单位的角度出发,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一
    2023-06-29
    55人看过
  • 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劳部发[1995]346号)规定,除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录用职工需要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或自筹资金的,应按照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非法收费的名目包括: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说明,此文已将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劳动争议列入了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2023-06-09
    289人看过
  •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和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最终由法院来进行裁判,按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一、对于自然灾害算不算工伤因为工作原因遭受自然灾害伤害的算工伤,非工作原因遭受自然灾害伤害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
    2023-03-10
    243人看过
  • 单位组织的旅游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内容
    一、单位组织的旅游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内容一般属于,劳动者在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如果不是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劳动者具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
    2023-12-14
    473人看过
  • 单位应该如何证明这不属于工伤范畴
    一、单位应该如何证明这不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按照如下方式证明这不属于工伤范畴:1.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2.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3.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二、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
    2023-12-04
    323人看过
  • 工作是腰部扭伤属不属于工伤范畴
    一、单位上班时间腰扭伤算不算工伤工作中把腰扭伤属于工伤。只要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把腰部扭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把腰扭伤,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注意哪些事项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
    2023-02-21
    357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伤时的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依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而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因此,提供劳务一方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提供劳务一方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其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法律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如果提供劳务者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依法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劳动关系中的当事人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一方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提供劳务一方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其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法律关系。 工 伤 认 定 是 否 适 用 于 劳 务 关 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工伤认定适用于用人单位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以及职工因参加用人单位规定
    2023-09-09
    20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 工伤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赔付和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伤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最终由法院来进行裁判,按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处理。一、上班路上被狗咬了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被狗咬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只有是因为及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工伤。故此不管上班途中遇到的狗是否是疯狗,都不属于工伤的范畴,故此职员是不能获得赔偿的。上下班途中,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所以被狗咬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
    2023-03-0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4
      目前,社会保险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由于法律没有区分社会保险纠纷的类型,社会保险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法》第一百
    • 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工伤争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5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还是工伤纠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
    • 如何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争议?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5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纠纷,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方法: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因工资支付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劳动者因工资支付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