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瘘手术4个月还瘘能定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5 08:44:42 82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造瘘手术4个月还瘘能定残吗

在交通事故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中,对于受害人进行伤情及伤残程度的评定期限,通常为三十日。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鉴定委托书并获得批准后,司法鉴定机构应遵循其程序,在三十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最终的鉴定报告。

至于伤残评定部分,这也是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一般情况下,经过大约三十天左右的时间,即可形成完整的鉴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后自己去医院然后联系交警全逃逸吗

1、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事实分歧荡然无存,选择在事发地撤退,然后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并签署了合同或者达成了协议,且双方都留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但后来其中一方改变主意并选择报警;

2、若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肇事人为了能及时救助伤员,特地标注车辆与伤者的准确位置,随后驾驶机动车远离事故现场并立即报案;

3、当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因为需要筹集资金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在征得伤者或者伤者家人的同意下,他选择短暂性的离开医院,但他会留下本人的真实信息,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回归;

4、若是由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严重必须去医院接受治疗等原因离开事故现场,导致无法及时汇报此事;

5、如果存在切实证据表明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离开现场时,其实并不清楚或者说根本看不到此次事故的发生过程;

6、如果也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在可能遭受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才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尽快报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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