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国家补偿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4:30:27 443 人看过

根据土地流转后相关补偿款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安置补助费则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用于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用于对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的分配。

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安置补助费则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用于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用于对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的分配。

土 地 征 收 补 偿 款 划 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指国家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对被征收或者征用的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所给予的货币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费:这是国家对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费等。

2. 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这是国家对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经营、生活等非住宅用地的附着物(如农具、牲畜等)以及房屋征收时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3. 征地补偿标准:这是国家规定的,用于补偿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损失所应支付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同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使用应当接受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土地流转后,土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安置补助费则应归土地承包人所有,用于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用于对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的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指国家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对被征收或者征用的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所给予的货币补偿。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补偿费,这是国家对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属设施补偿费等;2.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这是国家对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经营、生活等非住宅用地的附着物(如农具、牲畜等)以及房屋征收时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3.征地补偿标准,这是国家规定的,用于补偿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损失所应支付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同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使用应当接受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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