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相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9:10:52 307 人看过

一、什么是过错相抵?

过错相抵规则又称过失相抵规则,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承担中,产生过失相抵的情形很多,很多情况下损害后果的发生都是医患双方共同的因素造成的。比如,医务人员实施诊疗行为时存在一定的过错,该过错给患者造成了较小的损害,其后患者不遵从医嘱,没有按时服药,亦未定期复查,或者在治疗时擅自离院,这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过错在前,患者的过错在后,医务人员的过错和患者的过错共同造成了最终较为严重的损害后果。如果单纯认定是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了患者最终的损害后果,显然有失公允,因此患者的过错行为就可以减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在最终的责任承担时,应当通过鉴定判定医患双方的过错对损害后果发生的影响大小,来判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份额。

二、过错相抵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必须是损害结果具有同一性。(2)必须是被害人与侵权人之行为,均为损害之原因。即对于同一之损害,不仅侵害人的行为是其发生原因,而且被害人的行为与该损害也具有相当因果关系,而对损害的发生与损害结果的扩大形成助力。要正确理解过失相抵的客观构成要件,应注意过失相抵与因果关系中断的区别。二者区别之标准就在于过失相抵客观方面应具备损害结果同一与原因力竞合这两个基本条件,两个或一个条件不具备时就可能发生因果关系的中断。

2、主观要件

即被害人主观上有过失。被害人的行为虽然是损害发生的共同原因,但如果被害人没有过失,仍不能仅据其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减免加害人的责任。关于过失的概念,学界有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不同的观点。主观说认为,过失在主观上是一种应受谴责的个人心理状态,广义的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客观说认为,过失是对义务的违反,这种义务是加害人能够意识到和能够履行的。客观说建立了一种以注意义务为标准的过失检验方法。正如王泽鉴先生所说:过失是一个不确定概念,过失的认定必须予以具体化,也有待于具体化,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量相关因素而为客观判断。在一些边际案型中,还须结合法官的价值判断。

三、过错相抵的限制因素

过失相抵原则在适用中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在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侵权案件中,加害人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所应斟酌的受害人过失,限于重大过失。

2、在加害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情形,不适用过失相抵。

原因是:

(1)加害人所负义务为法律上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一般性义务,如违反系法定义务之违反,加害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受害人即使有过失,但其所违反的仅属非真正法律义务,即对自己的安全利益疏于注意的义务,在其因此而增加加害人责任外负担时,依公平原则,应减免加害人的责任。但加害人故意侵权或者因重大过失侵权,其故意违反法律义务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与受害人疏于注意自身安全的行为,非属同质可比之过失,自不应对受害人过失予以斟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什么时候过错推定?
    医疗事故是有可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医疗机构存在上述情况,即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认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对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推定,即医疗行为致使病患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故推定医疗机构对此存在过错,病患无须对医疗机构负有过错担负举证责任,但应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以获得免责。过错推定原则下医方过失是其承担责任的主要因素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性因素是其所存在的过失,即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能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就可以获得免责。因
    2023-06-23
    362人看过
  • 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过错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
    2023-06-17
    105人看过
  • 漏诊是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漏诊是医疗事故吗?漏诊只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一、一般医院漏诊赔多少钱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
    2023-04-04
    35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错和过失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
    2023-02-16
    12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混合过错与过失相抵
    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并不排除过错相抵原则的适用。如果受害人有过错,其过错造成的损害部分与全部损害相比,可予以抵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的规定,就是过失相抵原则的体现。过错相抵原则的核心在于,贯彻公平责任原则,合理分配责任负担,避免将己方的过错带来的损害后果转嫁于他方,从而实现社会的公正。过错相抵原则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目前多数国家都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该规则,把它作为在承认加害方应负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减轻其责任的一种方法,如日本还在有关法律中规定了四大类的过错相抵比例基准。我国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只不过不称过错相抵,而称为
    2023-06-25
    394人看过
  • 比较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与医疗过错标准的相似性
    当患者被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无论是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协商解决还是诉诸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索赔标准,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笔者作为从事医疗事故代理的专业律师,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以笔者所在地的司法实践为参当患者被医当患者被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无论是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协商解决还是诉诸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索赔标准,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笔者作为从事医疗事故代理的专业律师,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以笔者所在地的司法实践为参当患者被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后,患者及其家属无论是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协商解决还是诉诸法律,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索赔标准,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笔者作为从事医疗事故代理的专业律师,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以笔者所在地的司法实践为参照,抛砖引玉,敬请斧正。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
    2023-07-02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过错事故纠纷中医疗过错,病理过错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6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在医疗意外的情况下,因为损害后果是患者自身体质原因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而突发的,而医务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对可能产生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根本不可能预料到,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损害,医
    • 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或放任结果的发生
    • 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过错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
    •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事故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7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
    • 什么是误诊中的医疗过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是否是医疗过失,医疗过错行为: (一)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受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