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00:45 369 人看过

一、关于普通程序

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普通程序位列众多程序之首,而且与其有关的条文最多——共有31条,内容最复杂,集中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完整性和层次性。

二、什么是起诉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收到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审判的诉讼行为。

三、第一审普通诉讼程序的方式和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原告是法人的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等信息。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和代理权限。

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受诉法院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充分客观,理由应当充分,以利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由于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诉讼中当事人要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提供确实可靠的证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为此,原告在诉状中应当写明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证据。同时为便于审查和查证事实,还应当提交或记明证据的来源和相关证人的姓名、住所,以便诉讼审理中有对于相关事实的查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强制医疗普通程序
    刑事诉讼法
    一、强制医疗普通程序暂无规定的强制医疗程序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三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第三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
    2023-06-04
    353人看过
  • 普通护照办理程序
    办事项目:普通护照监督电话:0794-8252637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办事地点:市公安局联系方式:822346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办事流程: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直接受理申报材料:一、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其它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二、提交填写完整和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三、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四、没有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出具对申请人出国申请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具体要求如下:A、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B、国有和国有控
    2023-05-10
    218人看过
  • 确权诉讼程序转入普通程序
    一、确权诉讼程序转入普通程序普通程序是否可以转入确权诉讼程序,实践中存在着较大的争论。一种意见认为,程序的转换应当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为基础,没有明文规定,普通程序不能转入确权诉讼程序;另一种意见认为,确权诉讼程序的前提条件是海事法院强制拍卖船舶和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海事请求人进行债权登记时提供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以外的其他证明具有海事请求的债权证据,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应该适用确权诉讼程序审理案件。2004年3月,某渔业公司对某货运公司提起的海运货损赔偿诉讼案件,同时申请对被告所属的船舶予以保全。大连海事法院受理了此案,立为“商初字”文号,并根据原告的申请,扣押了被告货运公司所属的船舶。在强制拍卖船舶的公告发布后,原告渔业公司与其他债权人均进行了债权登记,其中包括已经在厦门海事法院对本案被告货运公司提起诉讼的两个债权人。该轮被强制拍卖后,
    2022-11-15
    188人看过
  • 普通共同诉讼是否要适用普通程序
    共同诉讼需必备的要件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这样才会构成共同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防止矛盾判决。特征相对于与原告和被告为一对一的诉讼而言,共同诉讼具有以下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共同诉讼与单独诉讼的标准。2、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只有当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时,才能成为共同诉讼。类型在国外民事诉讼理论中,必要共同诉讼又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前者是指对作为诉讼
    2023-03-09
    352人看过
  •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问题研究
    《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收到起诉状经审查立案后,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经济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被告答辩后,发现双方争议较大,案情重大、复杂的,应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此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适用范围并不矛盾。简易程序的传唤当事人方式灵活、办案周期短、效率高的特点,为人民法院节省了大量的诉讼资源。但也有些案件,表面看似简单,但在进入简易程序审理中,却并非简单。因此,为提高效率,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过程中,因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程序的司法解释过于原则,特别是一些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使简易程序转成普通程序后,其案件审理过程出现出了一些问题:一、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举证时限应明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2023-06-11
    178人看过
  • 筒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多久结案
    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在立案之后所需等待的开庭日期,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诉讼案件其审限应为三个月,且该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有所延长。而对于人民法院所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需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裁决。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至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4-04-26
    201人看过
  • 如何把简单程序变成普通程序
    如何将简易程序转变为普通程序(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一)适用法院和审判级别(一)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二)一审。适用范围:(1)法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2)协议: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起诉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案件(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3)共同诉讼中有大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二)简易程序的特点1简单的传唤方法:(1)可以随时通过留言传唤,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其他简单方法(2)如果以信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听证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足以证明当事人已收到的证据,法院不得以此作为撤回诉讼和缺席判决的依据。审判组织很简单:只有一名法官负责审判。审判期限很短:审判应在3个月内结束,不得延
    2023-05-07
    279人看过
  • 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3年3月14日)7cf广东刑事辩护网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征得被告人、辩护人同意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人民法院认为依法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7cf广东刑事辩护网第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7cf广东
    2023-04-22
    160人看过
  • 如何判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一、如何判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1、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这条的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对简易程序不受该条的限制。《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这就是说,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不必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这个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即当时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
    2023-03-26
    495人看过
  • 企业解散的程序(普通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委员会企业因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而解散的,都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简称《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普通清算程序进行。因此本案以普通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企业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董事会通过解散企业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开始清算。由企业权力机构(董事会)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清算委员会的职权为:(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四)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五)清缴所欠税款;(六)清理债权、债务;(七)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八)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办法》
    2023-06-09
    197人看过
  • 公司普通清算的程序
    一、公司普通清算的程序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2)制订清算方案。(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二、公司清算的相关条款公司的清算,是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
    2023-06-06
    484人看过
  • 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适用普通程序的情形民事案件没有特殊要求外,审理案件都是普通程序,如果是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二、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时间是多少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度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而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
    2021-12-08
    221人看过
  • 普通独任制审判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包括(第一次的一审案件):(1)简易程序,但被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时,尽管适用一审程序,却必须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而不能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2)特别程序:特别程序包括:①选民资格案件;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④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应适用合议制。《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3)督促程序(4)公示催告程序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4-04-16
    395人看过
  • 债务偿还的普通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债务偿还的普通程序(一)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二)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三)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二、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和解。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
    2022-04-22
    401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合议庭开庭属于普通程序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不能如此等同,在民诉中,独任庭还可以出现在非讼程序中,如宣告失踪、请求支付令,选民案件则适用合议庭。在刑诉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那么独任即等于简易是对的,但合议未必是简易。综上可知,你的结论不能为真。
    • 简易程序能否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能否转为简易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3
      刑事普通程序不可以转为简易程序,但是可以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对某些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化的审理程序。
    • 关于法院程序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后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等会安排时间开庭,开完庭后领取判决书。
    • 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在什么位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1、适用的案件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 想知道关于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的内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
      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裁定将小额诉讼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当事人不能反对,因为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是想反对,也没有机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