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设立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其中就包括了一人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一位股东。我们知道,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股东应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往往会利用《公司法》的这个规则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在一起以逃避公司债务。所以《公司法》63条针对这个问题作了相关规定。那《公司法》63条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63条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可见,该举证责任应由公司股东承担。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4、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5、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证。
16、开设银行基本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只有一位股东,所以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股东将公司财产转移,很容易使债权人的权益遭到侵犯,所以《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只有在可以证明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不用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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