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价格过高否认签证的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24:57 384 人看过

案情概述

某建筑承包了一住宅项目。施工过程中,因为合同约定适用的定额里没有规定墙面批嵌的价格,故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报价、发包人在工程联系单上盖章确认。但在竣工结算过程中,发包人却认为签证价格过高,要求调整,该怎么办?

风险评估

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包人已通过签证的方式确认某项目价格后,能否以价格过高为由推翻其确认的签证价格。

典型判例

1996年,某建筑和某房产签订了高安公寓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中,因为双方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定额中没有墙面批嵌价格的规定,某建筑根据合同约定的定价方法及建筑市场通常做法,向某房产报了单价分析资料。1997年8月2日,某房产在某建筑报送的单价分析表上盖章确认。

1998年10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某房产使用。

1999年某建筑向某房产送交了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竣工结算过程中,某房产认为批嵌价格过高,要求调整批嵌价格,并坚持如果某建筑不同可以调整价格,就不结算、不付款,还提供了2001年5月15日上海定额总站发布的《关于工程107胶白水泥满批二遍预算定额》通知,要求按通知调整批嵌价格。某建筑认为某房产所称价格太高,缺乏事实依据,在批嵌施工中,其所使用的白水泥、胶水、石膏粉等均系高品质材料,并采用了高级施工工艺,施工质量一流,其所花的成本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

双方就该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导致工程一直未能竣工结算。

2002年8月,某建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房产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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