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可以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4:20:42 409 人看过

离婚一般是不可以附条件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双方协议离婚快的话当时就能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请律师写呢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签好后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去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了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得以父母有固定收入、享受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或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分配不公等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一、不养父母法院怎么判刑不养父母,如果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不赡养父母,可能会被父母起诉要求尽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能力所不能及的劳动。二、父母有退休金还要子女给钱吗父母有退休金的,也需要子女给钱。子女成年后,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应当
    2023-06-20
    92人看过
  • 拍卖标的委托人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标的的时候,委托人是可以附加条件的,附加条件的要在委托合同中载明,拍卖人要拍卖时要说明附加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地点;(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八条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拍卖标的瑕疵告知规定是什么1、告知义务人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人要向竞买人告知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属于拍卖人的法定义务,除非拍卖人拍卖前申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在现场拍卖阶段拍卖人必须经由拍卖师再次告知或声明。2、告知时
    2023-06-02
    410人看过
  • 起诉离婚是否可附带重婚
    重婚属于刑事案件,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不能附带重婚。一、女人骗感情和金钱怎么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被对方骗钱,可以报警,如果是借款可以起诉解决。欺骗感情的情况可以有很多种。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是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感情发生摩擦,没有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不属于法律问题,不能运用法律手段。如果有一方是已婚或双方都已婚,然后二人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是指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但非法同居不构成犯罪。如果一方已婚,再与他人结婚,涉嫌重婚罪。另一方不知晓的可以重婚罪来起诉离婚获得赔偿。二、有谁知道想离婚的女人具备哪些条件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可以自第三十一日起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2023-06-21
    484人看过
  • 满足一定条件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一、满足一定条件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满足一定条件是不会自动离婚的,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还是需要夫妻两人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来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离婚的流程如下: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
    2023-04-14
    473人看过
  • 怀孕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并可附条件
    怀孕期间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可附条件吗?律师解答:一、怀孕期间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
    2023-06-12
    498人看过
  • 借条上附加条件可以吗?
    1、借条上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借条的标准写作格式以及注意事项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
    2023-03-18
    270人看过
  • 父母赠与是否可以附赡养老人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赠与财产时,是可以附条件的,但赡养责任是属于法定责任,无论是否赠与,子女都要承担赡养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赠与财产公证的效力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
    2023-03-08
    305人看过
  • 2023抵销可以附条件吗
    抵销能附条件吗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债务抵销的法律后果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定抵销和合意(约定)抵销。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必须以意思表示为之,该意思表示以通知对方时发生效力,对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通知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发生效力。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抵销只有在条件成就时才能实行,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抵销在期限
    2023-05-08
    298人看过
  • 男方是否可以以重男轻女为离婚条件?
    一般来说,男人重男轻女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主要取决于是否真的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因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律前提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了。如果重男轻女的行为确实直接伤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就会导致离婚。那么丈夫对男孩的偏爱就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只要你不同意离婚,而男方又没有婚姻破裂的证据,一审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房子和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协议离婚条件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3、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2023-07-02
    179人看过
  • 军婚是否可以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虽然军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依然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离婚。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一、与军人结婚女方要求与军人结婚女方要求如下:1、军人配偶必须经过部队政审。军队干部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其他条件与普通婚姻一样。另外,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2、军人结婚必须经部队审批同意。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当兵需要几年才能结婚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
    2023-03-05
    259人看过
  • 是否可以修改婚姻条件?
    结婚条件不可以更改。结婚的条件属于法律强制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且结婚的法定条件如下:1、当事人完全自愿;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双方非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4、其他条件。结婚条件包括什么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二、’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23-07-06
    242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附有条件,是否可以随意撤销?
    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此外,附条件赠予满足撤销条件的也能撤销: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股权赠与可以撤销吗?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后,受赠人未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并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因此股权未实际转让,双方的赠与协议也未经公证。因此赠与人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股权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
    2023-07-20
    245人看过
  • 法院是否可以无条件缺席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原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半途而废,被告提起反诉的;被告不出庭但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后作出的判决。哪些情形法院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办理离婚的案件当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
    2023-08-08
    431人看过
  • 离婚后给付抚养费能否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给付抚养费是不可以附加条件的,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是不能附条件抚养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给付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后给付抚养费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2023-07-2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法律上的解除权是否可以附附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7
      协议解除的可以附条件,法定解除的不能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法定解除: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他。
    • 附条件婚姻是否有效如何规定婚姻附条件是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男女双方以履行所附条件为前提缔结的婚姻,所附条件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充分考虑该条件是否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序良俗,是否为双方自愿订立等条件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所附条件,并不是当事人自愿的,或是违反法律、社会公序良俗等,该条件一般无效。反之则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附条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
    • 附条件或附利息的保证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的债权是否可以申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可以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附条件逮捕案件办理延期是否可以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高检院相关规定,附条件逮捕案件办理延期是可以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对于适用“附条件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对侦查机关继续侦查取证情况进行跟踪审查。执行逮捕后第一个月届满前五日,应当向侦查机关了解继续侦查取证的情况;二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十日,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报送继续侦查获取的证据,对是否已经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制作审查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执行逮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