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43:09 293 人看过

不一样。理由: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存续的期限。而所谓的服务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出资给劳动者提供专项的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保证在用人单位服务几年。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支付违约金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违约金多少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关系。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三、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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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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