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成立,被判死缓------郑某故意杀人罪法律援助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31:47 393 人看过

[内容提要: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负责人交待犯罪事实,因视为自动投案]

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指派章必湧律师为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其辩护。

案情简述:

2005年6月2日上午,被害人康某来到鄞州区某采石场找到在此打工其姐夫郑某。当晚,康某与郑某同宿于郑打工宿舍。次日凌晨,郑某与康某因琐事发生争吵,从床上互殴,继而打到地面,郑某猛掐康某的颈部,而康某则拿起铁榔头砸伤郑的右腿,郑某即拿起身边的煤气瓶砸康的头部一下,致康倒地,郑某唯恐康不死,又用煤气瓶猛砸康的头部数下,将康砸死。为了掩盖罪行,郑某将康的尸体拖至其宿舍后一沙石堆中掩埋。同月4日晚,被害人康某尸体被发现后,郑某在采场场业主问其情况时,主动向其交待了其杀人的犯罪事实,后郑某被公安人员带起而归案。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控方提出郑某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法定的从轻情节,认为郑某已在其单位有关人员的控制下,才向采石场业主交待杀人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律师辩护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见,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投案自首成立的两个法定条件。结合本案,被告人郑某完全具备这二个法定条件,其行为应属于自首。理由如下:

首先,郑某的行为符合自动投案的基本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指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投案。同时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本案中,郑某是在采石场业主的盘问下,主动交代了其杀人的犯罪事实。业主作为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郑某向其交代犯罪事实,符合向其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规定,应视为自动投案。采石场业主在郑某向其交代后,才向公安部门报告这一事实,而公安部门在采石场业主反映情况后才确定郑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将其带走。

单位采取的措施是否影响被告人郑某自动投案的成立,是本案的焦点。控方认为,当时被告人郑某已在其单位暗中控制下,郑某实际上已属难以逃跑,因此,其的交代是被迫的,不能认为自动投案。但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郑某所在的单位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防止其潜跑,但是当时公安机关还没有确认郑某为犯罪嫌疑人,其单位对郑某的怀疑及相应的控制行为,不能等同于法定强制措施,更不能认为是公安机关对郑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其次,被告人郑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构成自首的另一必要条件。本案中,郑某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和法院的庭审过程中,其始终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及相应的司法解释,被告人郑某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判定:

人民法院在认定被告人郑某犯故意杀人罪的同时,采纳了章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郑某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故判定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郑海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郑海艳,又名郑海林,女,1972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霸州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霸州市霸州镇城五街。2000年4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海艳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0年9月25日以(2000)廊刑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郑海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勇新杰经济损失人民币10845.25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勇丰华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郑海艳不服,提出上诉,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31日以(2000)冀刑一终字第7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廊刑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
    2023-06-11
    181人看过
  •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缓刑出狱时间有何规定?"
    不能少于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故意杀人罪但是有自首情节会不会判死缓?在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基准刑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2023-07-13
    370人看过
  • 温**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行凶逃债终遭法律严惩
    月黑杀人,两个亡命之徒将地点选在了海珠区的一条古街。夜色中,滴血的刀映衬着两人狰狞的脸。其中一个看着暗红色的双手,长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他欠的赌债,终于不用还了。路边,一个摄像头不声不响地记录下了这一切。今天上午,这个赌徒在广州中院接受法庭庄严的判决。他叫温俊武。温俊武的名号,在上世纪90年代末,在广东球迷中几乎无人不知。那时,他被视为彭伟国的接班人。而今,江湖已老,物是人非。他再次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却是因为杀人。和他一同接受宣判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23岁的谢炜成和22岁的刘思敏。温俊武1978年出生于广州番禺,他的身高不足170厘米,但脚下技术十分出众。1997年,他年少成名,随后足球生涯一路顺风顺水。然而,年收入高达20多万元,对于年少轻狂的温俊武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打上职业联赛不到两年,温俊武就跟赌球、嗑药等字眼沾上了边。1999年,22岁的温俊武因陷入一场赌球风波而负气
    2023-04-23
    447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法律援助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5]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申请法律援助向哪个机构提出?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
    2023-03-29
    271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判死缓一般会判多久
    故意杀人罪判死缓至少要20年才能出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一、哪些罪犯适用死缓变更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缓2年执行是指什么意思死缓2年执行是指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罪该处死;2、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2023-06-25
    421人看过
  • 杀害十岁小孩,自首判死缓
    杀害男友10岁女儿,并让前夫帮忙将孩子尸体藏在冰柜里昨日,顾晶杀人案终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顾晶杀害无辜儿童,手段残忍,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其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遂依法改判被告人顾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法院认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对原审被告人林国栋量刑及附带民事判决适当,但未认定顾晶具有自首情节不当。遂依法改判被告人顾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维持原判对被告人林国栋的量刑和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宣判现场:两被告一直埋着头昨日上午10时许,顾晶杀人案在成都市中院第五法庭进行了公开宣判。顾晶父母、受害女孩罗菲母亲等人均到庭参加了旁听。宣判全过程持续约20分钟,其间,站在被告席上的顾晶和林国栋均一直埋着头,全程没有说话。两人面对法庭并肩而站,整个法庭内,顾晶身上的橙色马甲,以及林国栋满头灰白的头发,让人印象深刻。判被告人
    2023-06-11
    254人看过
  • 故意杀人但人没死被抓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有些人为报复、谋财等故意杀人,实施杀人行为后,对方没死以为已经死亡,经他人抢救后又活过来,即故意杀人没死。那么,行为人被抓获后,认为自己故意杀人的目的没达成,所以可能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先确定是否符合构成要件。按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的对象:生命权故意杀人没死,但行为人这一行为已经侵犯到他人的生命权。2、实施的行为: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所以行为人的故意杀人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行为人故意杀人使被害人生命遭受威胁,双方存在因果关系。3、行为人的客观要求:一般主体具体而言,就是要求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1)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即要负刑事责任。注意,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也要负刑事责任。(2)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
    2023-04-28
    319人看过
  • 有自首情节的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在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基准刑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4-15
    302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能不能自首?
    犯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具体要看犯罪情节。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母亲打死7岁亲生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母亲如果是出于故意的心态打死7岁亲生女儿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一般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就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二、见死不救在刑法中判处什么处罚见死不救在刑法中有可能涉及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具体而言,对于有作为义务的见死不救,那行为人是触犯刑法的。一般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前提是必须存在法定的作为义务来源,否则就不能够构成此罪。
    2023-06-27
    51人看过
  • 自首故意杀人如何定罪?
    故意杀人自首的,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的按照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犯了故意杀人罪的,那么犯罪分子一般会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那么犯罪分子通常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自首怎么量刑自首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的成立条件1、行为对象:“他人”。自杀行为不成立本罪。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尸体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对象。行为人误认尸体为活人而进行“杀害”的,为对象不能犯,只有具有导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时(如尸体附近有其他人),才能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2、行为内容:必须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杀人行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时期之前终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3、责任条件:行为主体要求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要
    2023-07-02
    50人看过
  • 杀人造成故意死亡会被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的,有下列情况时,对行为人会判处死刑:1、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2、犯罪情节特别恶劣;3、犯罪分子罪行极其严重等应当判处死刑的情形。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一、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什么情形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下列情形:1、罪当判处死刑的,但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2、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和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可不立即执行;3、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激化造成的,可不立即执行;4、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对判决死刑的案件应该由什么法院进行核准对判决死刑
    2023-06-21
    175人看过
  • 民事案件自然人接受法律援助吗?
    一、自然人接受法律援助吗?在当前的中国,仍然还有一批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弱势群体。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二、援助机构如何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1、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资格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指导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法律援助机构应对案件的类型进行审查,以确
    2023-03-26
    341人看过
  • 弑母杀媳称“执行家法”6旬翁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六旬老人亲手杀死89岁养母,又埋伏在现场,将前儿媳砍成重伤。日前,市二中院对这起弑母案作出一审判决,凶手茅兴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茅兴国的养母刘阿婆生前与孙子小茅(茅兴国之子)一家居住在石门二路的某处里弄内,由于房屋狭小,祖孙两人一直发生口角。去年初,因不堪忍受长期睡沙发、无人照顾的生活,刘阿婆将孙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尽快搬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茅兴国父子发现,刘阿婆的诉讼其实是小茅的前妻胡女士在背后支持,而且两人已协商好,将由胡女士买下石门二路房产的承租权。怒火中烧的茅兴国决定将养母和前儿媳同时杀害,以便儿子能长期住在市中心。去年4月27日上午10时许,茅兴国持刀来到养母家中,先将刘阿婆杀害,后又在室内等到下午2时许,当胡女士前来看望刘阿婆时将她多处刺伤。案发后,茅兴国主动将凶器交给居委会干部,并向警方承认了杀人事实。在案件审理中,茅兴国将自
    2023-06-11
    433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相约自杀前妻喝药身亡前夫见死不救被判故意杀人
    夫妻离婚后相约喝农药自杀,可是前妻喝药后,前夫没有立即喝药,而是打了40分钟电话,而后才喝药并报警,前妻抢救无效死亡,前夫治愈出院后,近日被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亓刚与张敏是中专时的同学,两人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后双方老人在中间掺合,两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不和,两人于2010年5月7日协议离婚,孩子由男方亓刚抚养。本以为离婚之后双方互不干扰,各自开始新的生活。但是,亓刚经常去找张敏,时常给张敏打电话。2010年5月,亓刚拦截了张敏,在争吵中撕破了张敏的衣服,张敏便报了警,黄庄派出所当场予以调解。同日,双方因孩子问题产生争执,亓刚打了张敏,派出所又出面予以调解。2010年7月,在黄庄金水桥头二人又发生了激烈争执,亓刚拦着张敏不让她走,报警后,派出所当场调解。2010年7月,亓刚父母身体状况不好,再加上亓刚想外出找工作挣点钱,孩子也十分想念母亲,亓刚于是决定
    2023-06-11
    399人看过
  • 郑海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郑海艳,又名郑海林,女,1972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霸州市人,小学文化,农民,住霸州市霸州镇城五街。2000年4月30日被逮捕。现在押。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海艳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00年9月25日以(2000)廊刑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郑海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勇新杰经济损失人民币10845.25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勇丰华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郑海艳不服,提出上诉,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31日以(2000)冀刑一终字第7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维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廊刑初字第49号刑事附带民
    2023-06-11
    181人看过
  •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缓刑出狱时间有何规定?"
    不能少于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故意杀人罪但是有自首情节会不会判死缓?在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基准刑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
    2023-07-13
    370人看过
  • 温**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行凶逃债终遭法律严惩
    月黑杀人,两个亡命之徒将地点选在了海珠区的一条古街。夜色中,滴血的刀映衬着两人狰狞的脸。其中一个看着暗红色的双手,长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他欠的赌债,终于不用还了。路边,一个摄像头不声不响地记录下了这一切。今天上午,这个赌徒在广州中院接受法庭庄严的判决。他叫温俊武。温俊武的名号,在上世纪90年代末,在广东球迷中几乎无人不知。那时,他被视为彭伟国的接班人。而今,江湖已老,物是人非。他再次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却是因为杀人。和他一同接受宣判的,还有他的两个朋友,23岁的谢炜成和22岁的刘思敏。温俊武1978年出生于广州番禺,他的身高不足170厘米,但脚下技术十分出众。1997年,他年少成名,随后足球生涯一路顺风顺水。然而,年收入高达20多万元,对于年少轻狂的温俊武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打上职业联赛不到两年,温俊武就跟赌球、嗑药等字眼沾上了边。1999年,22岁的温俊武因陷入一场赌球风波而负气
    2023-04-23
    447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法律援助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5]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申请法律援助向哪个机构提出?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
    2023-03-29
    271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判死缓一般会判多久
    故意杀人罪判死缓至少要20年才能出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一、哪些罪犯适用死缓变更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二、死缓2年执行是指什么意思死缓2年执行是指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罪该处死;2、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2023-06-25
    421人看过
  • 杀害十岁小孩,自首判死缓
    杀害男友10岁女儿,并让前夫帮忙将孩子尸体藏在冰柜里昨日,顾晶杀人案终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顾晶杀害无辜儿童,手段残忍,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严惩,鉴于其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遂依法改判被告人顾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法院认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对原审被告人林国栋量刑及附带民事判决适当,但未认定顾晶具有自首情节不当。遂依法改判被告人顾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维持原判对被告人林国栋的量刑和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宣判现场:两被告一直埋着头昨日上午10时许,顾晶杀人案在成都市中院第五法庭进行了公开宣判。顾晶父母、受害女孩罗菲母亲等人均到庭参加了旁听。宣判全过程持续约20分钟,其间,站在被告席上的顾晶和林国栋均一直埋着头,全程没有说话。两人面对法庭并肩而站,整个法庭内,顾晶身上的橙色马甲,以及林国栋满头灰白的头发,让人印象深刻。判被告人
    2023-06-1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某人杀人,自首,一心想死。司法机构会强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首先应当明确,《刑法
    • 因故意杀人罪成立故意杀人罪应判死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8
      故意杀人罪中谋杀成立能不能判处死刑需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但是有死刑限制情形的除外,如不满18岁的人、孕妇、已满75岁的人是不适用死刑。
    • 故意杀人罪自首自首依据哪些法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15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
    • 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
    • 故意杀人罪被判刑还应如何自首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8
      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一般可保住命。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注意这里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