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工厂或者一家店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这是属于很严重的行政处罚。此时作为被处罚者肯定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能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如果是行政机关依据错误的法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来维权的。
什么是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指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非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体经营户,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
如果说行政机关是依据错误的法律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首先应该了解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相关的适用范围和作出机关。
1、责令停产停业一般适用于下列违法行为:
(1)生产经营者实施了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行为后果比较严重;
(2)从事加工、生产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如药品、食品、保健品等)的已经或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出版发行对人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版物、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2、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
(1)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公安局可以责令停产停业。
(2)安监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当事人如果确定自己的行为不属于可以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违法行为,又或者没有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权力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撤销。
不过如果确实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当事人也不必慌张,责令停产停业一般常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如果受罚企业在限期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可以恢复生产、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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