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办理位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8 19:45:42 394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二、办理材料

核对原件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此项资料;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核对原件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提交经年检有效的登记证书;核对原件

三、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5年)

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惠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一、惠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二
    2023-11-26
    408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企业迁移登记办理多少费用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阅读办事指南,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业务单,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本次申请即终止;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即终止;3.审查:部门受理后作出审查;4.决定: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准予核准的,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
    2023-05-28
    400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样才能优惠办理
    (一)需报送的资料(1)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2)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4)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二)基本规范(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受理部门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办理。(3)受理部门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4)本事项办理税务机关为县税务机关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税务机关为市税务机关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税务机关为省税务机关的,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办理税务机关负责人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5)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
    2023-06-15
    114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居住落户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且惠州市连续3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4、惠州市连续3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3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等。一、上海公租房怎么申请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3、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二、深圳补缴社保可以摇号买车吗个人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
    2023-02-26
    391人看过
  • 改变土地用途怎么补交土地出让金
    所需补交出让金=当前商业用途土地价格×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当前住宅用途土地价格×土地面积×出让金缴纳比例。经批准改变协议出让土地用途的,应按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分别计算变更后的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和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以差额部分计算应当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下类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年限直接影响着土地收益年期的长短;另一方面,不同性质的用地土地收益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商业用途的土地收益最大,住宅其次,工业最低,所以同样面积、相似条件、不同性质的土地,收益的不同使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也不一样。
    2023-05-30
    160人看过
  • 协议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处置政策再思考
    关于国有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处置,《国有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处置政策研究》一文经中国法院网、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等多家网站刊发后,一些关注此问题的读者朋友给笔者反馈了一些意见,其中批评性意见主要有:其一,认为法律滞后,实际操作不必严格遵循现行有关国有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法律规定;其二,认为评估和补缴差价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以权谋私,没法使评估价公正。对此言论,笔者不敢苟同,现补述相关意见如下: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实行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7年后的今天,在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被确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六条原则之一的新形势下,在未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行政机关若不严格遵循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国有出让土地改变用途,那么,将涉嫌违法行政,而且会给法治建设的推进造成负面影响。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
    2023-06-10
    207人看过
  • 化州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公共服务中心二、办理地点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公共服务中心三、办理时限20(工作日)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化州市行政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
    2023-05-28
    429人看过
  • 小微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一、小微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二、国有重点扶植项目免税可以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结合起来学习。一、国家预算收支单位的自用地免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免税单位
    2023-06-07
    416人看过
  • 土地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依据
    土地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依据是:经批准改变协议出让土地用途的,应按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分别计算变更后的土地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和原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以差额部分计算应当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2024-04-30
    277人看过
  • 惠州市惠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3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http://wsbs.hizho.gov.cn/portal/home.seam)进入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办事平台。2.在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办事平台注册用户并登陆。3.选择需办理事项申请网上预登记业务。4.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5.网上预审(通过预审审核进入许可审批流程;未通过则返回数据,根据提示补充信息或新上传资料)。6.业务受理。7.业务审批。8.业务办结。9.领取证件(请带齐需提供资料原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有关证件。如发现有虚假资料或与上传资料不相符,将不予发证)。窗口办理流程1.询问、或阅读办事指南。2.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http://wsbs.hizho.gov.cn/portal/home.seam)。准备相关材料。3
    2023-05-11
    49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处理?
    出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考虑,很多国家都会对土地用途进行严格管理,这是国际通例,即使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也不例外。那么,在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该如何处理?请继续往下看。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应该如何处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6条的规定,今后供地时要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写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不按照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取得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改变用途批准文件,到土地所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建
    2023-06-20
    135人看过
  • 惠州惠城区补办结婚证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2.以及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符合条件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补办手续。一、怎么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次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二、离婚证丢了能不能补办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2023-04-01
    215人看过
  • 2024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的流程
    土地使用者改变土地用途的流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1、用地申请2、土地使用证(原件)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4、双方转让协议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6、土地评估报告7、双方营业
    2023-12-17
    414人看过
  • 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土地的用途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是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要改变土地用途的,需要征得出让方的同意并且经土地和城市管理部门的批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最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点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显著特点,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所有权权利主体,并且只有农民集体才可以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包括三类:一是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二是村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须进行所有权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3、集体土地
    2023-06-15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用途土地出让可以改变用途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8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国家实行土地使用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
    • 违法使用土地,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2
      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处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违反土地使用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否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
    • 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需要报批吗,土地使用者改变使用前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或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经有关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报政府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在报批前,应先经规划部门同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规划部门同意,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出让金。《
    • 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是否可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