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诉讼应该怎样确定被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1 21:01:16 313 人看过

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

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

2、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主体

合伙企业分为纯正合伙企业和合伙型联营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性质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起字号的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企业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诉讼。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伙企业亦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应诉或起诉,这殊无疑义。

一般情况下,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也有特殊情形的出现,比如说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其承担的就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就是以该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该有限合伙人承担的债务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范围,可以向该企业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人应该怎样确定催告方式?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确定催告方式?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选择通知书和公告这两种催告的方式。债权人逾期不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超过法定申报期限提出债权要求的,经清算组核实,只能就公司的剩余财产请求清偿。如果公司的剩余财产已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续比例分配完毕,超过债权申请期限提出债权要求的债权人将丧失受偿机会。二、债权人的认定方式有哪些?(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
    2023-04-20
    384人看过
  • 债务转让被告怎样应对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在起诉前转移个人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被执行人的财产,并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监外执行被起诉怎么办如果是刑事方面的话,就要看被起诉是新罪还是漏罪了。如果是漏罪,就把漏罪判处的刑罚和原判刑罚数罪并罚,然后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如果是新罪,就把剩余刑期和新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但不管是漏罪还是新罪,都应当收监执行,不能继续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023-07-01
    234人看过
  • 应该怎样确定主债务合同为约定不明
    一、应该怎样确定主债务合同为约定不明主债务合同对借款相关问题没有明确约定的,例如利息、还款期限等,可以认定为约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
    2023-04-20
    381人看过
  • 离婚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应该怎样确定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原告应该如何举证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民法典》第一
    2023-08-01
    91人看过
  • 债务纠纷应该怎样确定利率?
    一、债务纠纷应该怎样确定利率?债务纠纷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约定确定利率。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
    2023-04-20
    4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被告应该怎样确定
    交通事故发生产生损失后需要赔偿,那谁是被告呢?被告多,则损失更易填补,但这并不是说受害人能随意起诉。谁是诉讼主体,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详细如下: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乘车人受伤和司机、车主遭受损失乘车人受伤又区分以下情形:(1)自己方无责,对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2)自己方全责: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投保车上人员险如座位险的情况)。(3)自己方主责、同责、次责或者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形乘车人遭受的损失,由自己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和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2、司机、车主遭受损失,只要自己方不是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一、哪些人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肇事者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
    2023-03-19
    419人看过
  • 合伙合同案应怎样列被告
    在合伙合同纠纷中通过以下方式来列被告:1、侵犯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列为被告,被告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2、被告必须是参与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之一,未参与合同签订的第三人不可以列为被告;3、需原告允许,可以被列为被告,在共同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申请,许可追加。一、交通事故怎么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2023-06-28
    1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应该怎样追加被告
    行政诉讼中原告追加被告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告知或通知。法律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一、起诉状不知道被告信息怎么写原告在写起诉状时,必须将被告的信息写清楚。原告在准备起诉状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起诉状中写的信息不能明确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进行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原告不知道被告信息的,就无法书写起诉状,知道被告信息后,才能书写起诉状。二、民事诉讼哪些情况需要坐牢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比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
    2023-03-24
    439人看过
  • 债务催告函应该怎样应对
    1、若是自己欠下的债务,受到催告函之后仔细阅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还款。短期不能全部清偿的,可协商通过分期或延期的方式偿还债务;2、若不是自己所欠下的债款而受到催告函,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可以提供自己没有借款的相关证据或他人借用冒用自己的名义借款的证据。催告函起到一个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当事人收到催告函,需冷静对待。债务究纷拘留了该怎么办债务纠纷一般不涉及拘留。债务纠纷经法院解决,拒不执行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拘留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不受法律限制。但在司法实践中,同一行为只被司法拘留一次。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又无新情况的,不予扣押。但有不同情况的,可以多次司法拘留,每次不超过15天。比如第一次拒不申报财产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第二次殴打行政人员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第三次将财产移送法院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1
    196人看过
  • 2023普通合伙的债务应该怎样分担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普通合伙的债务应该怎样分担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普通合伙的债务应该怎样分担1、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2、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普通合伙人个人的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应该怎样。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3、例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
    2023-06-16
    178人看过
  • 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地应该怎样确定?
    一、借贷合同纠纷诉讼地应该怎样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1、借款合同纠
    2023-04-20
    228人看过
  • 公司诉讼要怎样确认诉讼被告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将公司或股东列为被告;股东与股东或股东之外的利益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将股东或利益第三人列为被告,有必要时,可将公司列为第三人。一、股权转让纠纷是否立公司为第三人股权转让纠纷,立公司为第三人,但是也是分几种情况: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股权善意取得引发的纠纷案件;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的纠纷案件;对决议涉及的相对利害关系人,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如何区别股东的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如下:(1)两种诉讼制度设计的概念不同。在直接诉讼中,原告必须提出与其他股东不同的伤害。直接诉讼是为个人利益受到公司侵害的股东而设立的保护制度,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派生诉讼主要是小股东对大股东保护下侵
    2023-06-23
    170人看过
  •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该怎么确定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就是遗产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注意的问题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分清被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只有在严格按照前文定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办理清偿事务,即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反之,被继承人
    2023-08-08
    326人看过
  • 股东签名被冒用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一、股东签名被冒用诉讼怎样确定被告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受让人为被告,冒用他人名义的责任人作为共同被告;股东以股东大会对其股权予以转让所作决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效力,冒用他人名义的责任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被冒名贷款怎么起诉首先与办理贷款的银行提出异议,要求银行调查贷款情况,合同等相关
    2023-06-04
    3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伙债务诉讼如何确定被,怎么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3
      合伙债务诉讼确定被告分两种情形: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产生的合伙债务时,以全体合伙人为被告;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 债务纠纷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19
      借条项下的借款人列为被告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注意的是该借款人的配偶也应当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该条的规定,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两种情形例外,就是债权人与债务
    • 合伙债务纠纷法律上如何确定被告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5
      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
    • 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应该怎么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因此,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被告,就是遗产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即被继承人指定由一人或者数
    • 合伙债务法律应该怎么规定合伙债务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6
      《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