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证国债在我国的地位及国外的比较
截至1998年底,我国未到期国债总余额为7818亿元(不含1998年发行的2700亿特别国债),其中凭证式国债总余额为4183.44亿元,占国债总余额的53.51%,如果不算1998年新增的1000亿元专项国债,那么凭证式国债所占比例应为61.35%。从1994年到1998年的凭证式国债余额在所在年份的国债总余额中所占比例来看,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在西方国家,类似的品种叫储蓄国债。和我国的凭证式国债一样,西方国家的储蓄国债主要是为了满足个人投资者的需要,因此,储蓄国债也一直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但西方国家的储蓄国债在国债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如美国的储蓄国债占国债总余额的比例不到4%,法国和加拿大为10%左右,这些国家均以可流通国债为主,如美国的可流通国债占60%,法国和加拿大的可流通国债比例超过90%。
西方国家的储蓄国债所占比例不高,有其客观原因:一,购买储蓄国债的资金来源是个人的储蓄资金,而西方国家的居民储蓄率普遍较低;二,保险、住房等投资往往占去了个人收入的大部分,加上投资渠道十分广阔,国债投资在个人投资组合中不占主要地位;三,金融、保险机构是国债的投资主力,面向金融、保险机构发行可流通国债具有成本低。时间灵活、筹资能力强、快捷等优点,十分符合发行人的需求;四,可流通国债没有信用风险,流动性强,最适合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流动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所以,可流通国债往往占据主要地位。
二、凭证式国债成为国债主力品种的主客观因素
凭证式国债在我国之所以能受到如此青睐,既有客观的经济环境原因,也有主观的政策因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利率机制是近几年凭证式国债热销的内在动力。近几年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呈下降态势,利率变动相对滞后的凭证式国债投资价值不断提高。从1996年5月到1998年底的两年半时间里,我国中央银行连续六次下调了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以三年期定期储蓄为例,1996年5月1日第一次利率下调之前的利率为12.24%,经六次下调以后为4.14%,下调总幅度为66.18%,同期凭证国债的利率分别为14%和5.86%,下调总幅度为58.14%,低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下调幅度。相比之下,购买国债要比存银行更合算。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1998年凭证式国债发行量大、发行期长,一期国债的发行期常常跨越调息期,也就是说,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在前,国债利率调整在后,以致经常出现一遇银行利率下调,人们就蜂拥抢购国债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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