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的综合规划。
(二)拟订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规范。
(四)拟订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集体协商规则。
(五)拟订劳动标准体系,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牵头拟订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拟订国家劳动定额标准,指导社会中介组织拟订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并审核。
(七)拟订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八)拟订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牵头劳动关系综合性工作。
(十)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承担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协商调解的处理机构是哪个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其一就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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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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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与公司劳动关系的终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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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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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看,劳动关系解除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而劳动关系终止则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在事先约定的条件下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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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演变:从人事关系到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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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制度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和平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形式是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一个独立的仲裁人(或一组仲裁人),基于事实公正地进行裁决。仲裁...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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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的建立并非是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前提的,而是以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了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只要职工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务,且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给职工工资,则无论是否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二者的劳动关系都成立;而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职工还未入职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的,二者尚不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从职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之日起。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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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除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2解除劳动关系是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一切劳动关系,即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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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解除劳动关系后怎样办理劳动关系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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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中,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系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1我国劳动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