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房屋补偿款如何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7:22:32 315 人看过

离婚后房屋补偿款应当根据在结婚时的房屋价格以及离婚时的价格进行计算。结婚时的价格以买房的花费为准,离婚时的价格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两者的差价就是增值,因为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才有房屋补偿款。房屋补偿款的数额可以根据增值的数额进行计算。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的,可以诉讼解决。夫妻一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房屋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现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卖房的,会判决该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再由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房屋价值后,再由该方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根据房屋的价值进行确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会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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