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业主之间的建筑物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06:53:41 131 人看过

一、如何判断业主之间的建筑物所有权

判断业主之间的建筑物所有权的方式如下: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拥有了专有权就必然拥有共有权、管理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管理权范围中是分为专有权和共有权。共有权是属于共有面积,也就是当时购买房屋时所属的公摊面积部分。而专有权是属于自己当时购买的面积部分。而共有面积的相关管理权是在全体业主手上,如果需要对公共部分进行处理的话那么需要全体业主表决才行。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和其他类型的物权一样,在物权的实现上实际生活中会产生诸多的问题,一旦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权利人可能会通过向权力机关寻求公力救济,诉至法院或申请仲裁。这时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哪些人可以以原告(申请人)或被告(被申请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或仲裁。试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及其种类、现行法律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主体的规定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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